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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淫乱第15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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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慕新在玄冰上依着玄奥的步子,一步三折,向着木屋走了过去。他看得清楚,整个五行幻阵,阵基便在这个木屋之中。只有顺着玄冰走去,才可以避免引发阵法。刚刚他一步踏在青草上,才引发了整个幻阵的启动。

    这样走到木屋前很是繁琐,以前的林慕新可是没那个耐心走完,往往是用道法强行破去。虽然知道那个布阵之人可能和自己大有关系,他还是忍不住嘀嘀咕咕地小声骂着那人。终于到了木屋之前,林慕新毫不客气地一脚踢开虚掩着的木门。

    屋内的光线出奇地晦暗,一个瘦小的人影坐在了一张黑乎乎的椅子上,把头低着,林慕新看不清他的面目。一股腐朽的味道传到了他的鼻中,不禁皱了下眉头:“老家伙,外面的那个阵法是你布置的吧?”

    那人陡然抬起头来,双眼开阖,放出一道摄人的精光。林慕新双眼一翻,却是把他的精光完全无视了。

    那人双目阖上,再次睁开之时,已是没有精光:“嘿嘿,我差点忘了,你可是那人要等的人啊!啧啧,果然不凡呐!”

    林慕新猛地上前一步,大声道:“那人是谁?你又是谁?外面的五行幻阵究竟是何人所布?是不是你故意把我引过来的?你和那所谓的神究竟有什么关系?”

    那人微微笑了一声,道:“请坐!”他伸出手来,作了个“请”的动作。木质的地板上慢慢凸了起来,诡异地变形着,最后竟是形成了一条长桌和一张靠背椅子。

    林慕新从未见过这种魔法,他依言坐下,问道:“你刚刚使用的是仙术么?”

    那人摇摇头,道:“仙术?那是什么魔法?我刚刚用的是魔法的一种,炼金术。”他又是嘿嘿一笑:“已经有很长的时间没招待过客人了,嘿嘿,差点忘了礼节。”

    他伸出手来,就这么随意地挥动了一下,同样木质的天花板上也是诡异地扭了几扭,一个木质的吊灯伸了出来,在那吊灯之上,分别有六个光点,闪动着柔和的光芒。被那光芒照在身上,有说不出的舒服。

    “炼金术外加光明系魔法?”林慕新问道。

    那人点点头。借着亮光,林慕新这才看清了那人的面目。一双细小狭长的眼睛,眼皮深深地耸拉下来,双目浑浊。全身都裹在一件破烂的棕色长袍里,袍子上面打满了各色的补丁。他的双颊深深地凹了进去,脸上有一块块的老人黑斑,脸色却是有些苍白,好像是刚刚大病了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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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黑色的小球蹦了过来,正是刚刚逃走的那只小魔兽。此刻,它细小的爪子上正拎着一只比它的身体还大的茶壶。那人接过小魔兽的茶壶,轻轻抚摸了它两下。小家伙甚是满足,发出了猫儿一样的“咕噜咕噜”的声音,嗖一下串上那人的肩头,两只小爪子轻轻地抓住那人破烂的长袍。林慕新不禁心中担心,那人本来就已经破得不能再破的长袍,又给这只小魔兽抓出两个洞来。

    “叽叽”一只红色的小鸟也飞了过来,看着林慕新和另外那人,迟疑了一下,最终还是落到了林慕新的肩头。

    “你是这只火凤凰的主人么?”一坐下来,林慕新就迫不及待地问道。

    那人摆手示意林慕新不要说话,一只手拿起茶壶,替林慕新和自己各自倒了一杯。林慕新清楚地感觉到那水明明倒下来的时候是冷的,到了杯中却是诡异地变得滚烫。如果,这个也是魔法的话,那人的魔法契合度已经是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而施法也是不留痕迹了!

    “我知道你有很多问题要问我。不过,你不用着急,我在这里就是专门负责回答你的问题的。”那人朝杯中吹了一口气,白蒙蒙的水气顿时弥漫在他嘴边,“先自我介绍一下吧,我的名字叫:弗里德里希*威廉*尼采,你可以叫我尼采。至于,在外面布置阵法那人,可不是我。”顿了一顿,他又看向了林慕新肩头的火凤凰,说道:“我的确是小叽的主人。”说到“主人”两字,尼采自嘲地笑笑:“确切地说,是以前的主人,现在的小叽可能已经不认得我了。”只是,在他干柴一般的脸上,却是无论如何也无法和“笑”联系起来。

    “那人究竟是谁?”林慕新追问到。

    “那人么?”弗里德里希*威廉*尼采原本浑浊的眼珠蓦然迸发出一丝精芒,“他是一个伟大的人类!”

    “是他拯救了整个大陆的人类!”

    “是他驱散了蛮横,傲慢的神族!”

    “是他创造了这片无际的森林!”

    “他告诉我,他来自另外的一个和我们完全不同的世界!”

    “他的世界有一种非常神奇,奥妙的东西,叫做‘道’!乃是自然之法,不仅可以翻云覆雨,排山倒海,更可以变化无穷,长生不老,与天地同在,与宇宙同存!”

    林慕新喃喃道:“有物混成先天地生

    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

    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

    (。。)

    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

    强为之名曰大

    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

    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

    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

    道法自然”

    恍惚中,林慕新似乎又回到了洪荒,拜在通天教主坐下,正在聆听通天教主的教诲。

    “老师,我听师兄说,那老子李耳也是这么跟他的徒弟说的。嘻嘻,还听他们说,您是抄袭李耳的。”林慕新当时刚刚拜入通天门下,年纪最幼,凡是同辈,无论是谁,他都得叫一声“师兄”。

    “胡说,那是李耳他抄袭我的!为师我一向淡薄名声,不像是李耳他这么专营。”通天教主怒道。

    “可是,师兄们都说是您抄袭李耳的。老师到底是谁抄袭谁呀?”

    “混蛋,到底是谁说的?我让他尝尝诛仙剑阵的威力!”

    “我不能说,师兄再三关照我的。”小林慕新拿出一只碧绿色的竹筒,得意洋洋,“这个是师兄给我的法宝,他说这个叫‘千里眼’可以用来偷窥女仙洗澡,是个大大的宝物呢!”

    通天教主低声骂了一句,咬了下牙,拿出一把寒光闪闪的长剑:“小子,我这把剑可是大有名堂的,叫‘绝仙剑’乃是为师的先天法宝,诛仙四剑中的其中一把。只要你把你那师兄的名字跟我说了,为师的就把这把剑送给你,怎么样?”这个时候的通天可是像极了那些教唆犯。

    小林慕新翻了下白眼:“这个也能偷窥女仙洗澡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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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天教主楞了一下,恨铁不成钢地说道:“小兔崽子,真没出息!”见小林慕新仍是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偷窥算什么?老师我最鄙视那些没一点技术含量的事了!有了绝仙剑,你就可以把剑放在漂亮女仙的脖子上,逼她们给你跳艳舞,那不比偷窥来得精彩多了!”

    就这样,小林慕新在通天教主的教唆下,干下了他人生第一件卑鄙,无耻,灭绝人性之事。把送他人生第一件法宝的师兄给无情地出卖了!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尼采叫道,“不错,那人也是这么说过的。一点不错了,你就是我等了将近两万年的人啊!”

    林慕新回过神来:“那人叫什么名字?”此刻,他心中几乎已经确认,那布置阵法之人肯定是洪荒中人,多半也是三清道尊的门下,更可能就是自己的某个师兄。或者,那人根本就是通天教主本人!想到这里,林慕新不禁心中激动起来:原来,老师并没有不要我,他是到这里来接我回去了啊!

    尼采摇头道:“那人的名字,我并不知道。当时,我不止一次地问过他的名字,他只是笑笑,说什么飘萍无根,就不必留下名字了。只是,他带领我们抵抗神族,是我们公认的老大。联盟里的人都尊敬他,管他叫做‘带头大哥’!”

    ·第三集光耀之地·

    →第八十九章神族之谜(四)之带头大哥←

    “带头大哥!”林慕新感到脑门上一滴汗不自觉地滴了下来,暗暗想到:一听就是强盗头子的称呼!

    说到“带头大哥”尼采苍老的身型似乎是瞬间恢复了神采!连说话的时候用的形容词也是精彩了起来,从尼采的描述中,林慕新对这位“带头大哥”终于有了一定的认识。

    在两万多年前的沉沦大陆,并不是像现在的大陆这样子的!

    人类在遥远的太古时期只不过是众多弱小种族中一种,另外的弱小种族,还包括有地精族、精灵族、矮人族、食人魔、半兽人、沃尔夫、匹克等等众多的种族(当时,并没有比蒙这个说法)

    统治着包括人类在内的这些弱小种族的就是玛雅神族!

    玛雅神族天生就可以修炼强大的魔法和斗气,他们和巨龙一样从一出生就是两阶的强者。玛雅神族有着悠长的生命,他们的平均年龄都是一千岁,甚至有个别强大的神族可以活上几万年。他们不需要特意修炼,到了成年的时候力量就会直接达到五阶。

    在神族看来,沉沦大陆中除龙族以外的其他种族都是他们的奴隶。神族高兴的时候,就会拍拍奴隶们的脑袋,甚至会教给一些特别聪明的奴隶斗气和魔法。而生气的时候,神族会踢打奴隶甚至砍倒奴隶的脑袋!而奴隶的最佳选择就是人类了,毕竟,神族和人类实在是太相像了。有个别的神族男性还会对人类的女人感兴趣,当然,他们只是为了发泄而已。

    在神族无聊的岁月中,他们会想出各种游戏来打发时间。而其中最受欢迎的就是让作为奴隶或是宠物养着的人类进行决斗,来获得刺激和满足。神族建有大型的“斗兽场”在人类中间选择可以学习魔法和身体强壮的来驯养,教授他们魔法和斗气。让他们进行一场又一场的决斗,就像是现在人类驯养狮子,老虎等野兽,让他们互相撕咬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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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给人类带来严重的痛苦和灾难的同时,也使个别的人类学会了只有神族才能使用的魔法和斗气。虽然“斗兽场”的管理极为严格,但还是会有极其少数的人类魔法或斗气修炼者逃出斗兽场,重新回到人类的世界,并在其他人的帮助下,很好的影藏起来。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逐渐地,有越来越多的人学会了魔法和斗气。

    人类中间终于也出现了强者!

    随着越来越多的人类强者出现,神族终于感到了来自人类的威胁。他们派出大量的神族士兵对人类的聚集区进行了无差别的屠杀,不仅是成人,连老人和小孩都不会放过。神族已经下定了决心,把这个有能力威胁他们的种族彻底在沉沦大陆的历史中抹去!

    在被灭族的威胁下,人类当然是奋起抵抗,并且与沉沦大陆的其他种族组成了大陆联盟,而弗里德里希*威廉*尼采就是这个联盟中的一个人类强者。

    神族毕竟是天生拥有强大力量的种族,即便是罄尽全大陆其他种族之力,也是无法与其抵抗的。大陆联盟节节败退,人类强者独木难支。

    当时大陆上的形势,人类中的强者与神族的强者相当,绝大多数都在六阶到七阶之间的级别。但神族中却是有个别的强者却是达到了七阶,当时的神族之王,甚至已经超过了七阶,

    往往在一般强者的对决中,人类可以不落下风。但是在七阶的超级强者出现后,只能落荒而逃,甚至有一次神王出手,施展绝世神通,一举灭杀了六个人类的六阶强者。www.luanhen.com没有强者的保护,一般的人类平民根本无法抵抗神族大军的攻击。好在联盟在数量上要远远高于神族,往往是一场血战下来,人类和大陆上其他种族的尸体铺满了整个战场,鲜血染红每一寸土地。那些手执刀剑的人类士兵和拿着棍棒的地精,兽人往往都是战斗到最后一个时刻,就是用牙齿咬,指甲抓也要尽量拖死一个神族士兵。

    他们用几百人,甚至是几千人的巨大代价,才能换回一个神族!

    在一次大型的战役中,神族驱使了百万个大陆联盟种族的平民为诱饵。用这百万多个生命,逼出了当时大陆上几乎所有的强者。神王亲自带领大军,神族高手倾巢而出,准备一举围杀这些大陆上的强者。

    血战一连进行了九天九夜,尸体堆积如山,战场上,好像是用血肉填满的沼泽一般。无数的强者陨落,尼采当时也是人类强者的一员,是个六阶的魔法师。在几个六阶剑士的保护下,他不断地释放一个又一个的魔法,魔力不够了,就往身上随便什么地方刺上一刀,强行刺激精神。

    “神王当时先是发动究级禁咒‘神之领域’在这个禁咒的覆盖范围内,非玛雅神族之外的其他种族发动魔法或斗气的话,将比平时多消耗三倍以上的魔力!发动完‘神之领域’后,神王带着一批六阶的神族高手强行冲到我们的面前,进行了一场屠杀!我看着一个又一个昔日的好兄弟接连死去,心下也绝望了。其中一个神族高手杀了两个六阶的剑士,到了我的面前,一剑就向我挥了过去。我浑身是伤,也就放弃了抵抗,闭目等死。”

    说到这里,尼采原本回忆伤心过去而低沉的声音忽然变得高亢起来,“正在这个时候,一个声音突然出现在我的耳边‘就这样放弃了么?’我永远也忘不了这个声音啊!他是那么得轻,似乎是只是耳语一样,可又是那样地清晰。后来,我问过当时幸存下来的其他人,他们也都听到了那声音。那声音好像并不是说出来的,而是直接使用灵魂之间的交流!”

    一个青衣人蓦然出现在了尼采面前,一把拉住尼采的衣襟。那神族高手一剑落空,还没等他反应过来,一只手掌已经罩在了他的头顶。那救下尼采的人微微“哼”了一声,手上出现了阵阵青气。那神族双眼一翻,金色的鲜血从眼角,鼻孔中流了下来。一个六阶的强者,竟是被那人一招杀死!

    那青衣人也不多言,放开尼采,五指微曲,随手从死人堆中吸来一把长剑。那长剑是一个普通人类士兵手中的,剑身锈迹斑斑,还有碎肉和鲜血黏在上面。

    青衣人单手一挥,那剑蓦地发出了万丈寒光:“你将要饱喝那些不知所谓的神族的鲜血,今后就叫你‘弑神剑’吧!嘿嘿,弑神弑神,弑神绝……”青衣人忽然脸色一暗,挥手之间,就斩下了两个六阶神族的头颅。那两个神族明明离开青衣人有着十米的距离,可青衣人脚步不动,剑光挥动,也不见有剑芒闪出,待到那剑势向下之时,两个头颅已经离开了本来的身体。

    ·第三集光耀之地·

    →第九十章神族之谜(五)之带头大哥←

    →第九十章神族之谜(五)之带头大哥←

    青衣人斩下两个神族头颅之后,把剑往天生一抛,那剑顿时分成了万道剑光,来回在‘神之领域’穿梭。那些剑光好像是长了眼睛一般,专门往神族高手的身上招呼去,也不知道斩杀了多少神族。

    神王大怒,搓掌成刀,猛地向空中一划,一道黑漆漆的空间裂缝瞬间吞噬了剑芒。

    吞噬剑芒后,那道空间裂缝又是向着青衣人延伸过去。远远看去,就好像是天空中被人拉开一道口子一般。青衣人伸出一手,也不知他用什么办法,竟是硬生生地将那道空间裂缝破去。余下的剑芒重新合成一把长剑,青衣人伸手一招,那长剑又回到了他的手中。

    “后来,在他的帮助下,我们第一次在对玛雅神族的战争中取得了胜利。神王率领一干高手退回了‘神域’就是现在死亡森林的位置,大陆的中心点,那是昔日神族的聚集地。有了他的助力,联军一路势如破竹,把神族在大陆的势力都一一铲除。因为,他是最强的强者,我们一致都推选他为联盟的盟主。因为不知道他的名字,所以平民百姓都叫他‘沉沦之主’即沉沦大陆的救世主。而我们联盟内部的几个骨干就称他为‘带头大哥’!”

    “最后,联军打到了神域的外围。神族联合了龙族,在神域布下了几个超大的魔法阵,联军损失惨重。那神王送来战书,请我们联盟的强者进入神域,来进行一场强者与强者之间的战争!赢的那一方便拥有沉沦大陆,输的一方就要被驱逐出大陆,永世封印在那不见光明的深渊之中。

    因为再打下去就是两败俱伤,所以我们就接受了神王的战书,两军暂时偃旗息鼓。一个月后,在带头大哥的带领下,我们联盟中的百多位都在六阶以上的高手都进入了神域。

    可是……”

    说到这里,尼采的脸色陡然出现了无比的狰狞,整个木头小屋内,忽然出现了一道寒气。那抓着他肩膀衣服的小魔兽吓了一跳,掉到了尼采的茶杯里,溅了一桌的水渍。尼采也不管它,“可是,谁又想到神族都是些卑鄙、无耻之辈!

    他们联合了全族的力量,在贪婪的龙族的帮助下,引发了一个上古的魔法阵,并把我们骗到了魔法阵中!无数的强大的魔法力,瞬间冲击而来。在短短的半个时辰内,一百多个高手就只剩下不到二十人。

    带头大哥苦笑了一声,喃喃说了几句话,可惜,我们都听不懂,似乎不像是沉沦大陆的语言。紧接着那些魔法力疯狂地朝他身上聚集过去,他整个人好像是包了一层百米厚的茧一样。然后,漫天的雷光就倾泻下来了。”

    说到这里,尼采停了下来,那“了”拖得很长,似乎再说下去就是天地毁灭,宇宙重演了!他用满是补丁的衣袖擦掉桌上的水渍,又替自己重新倒了一杯,眯起眼睛,又是喝了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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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慕新急道:“后来,后来怎么样了?”

    “后来,我们都晕了过去。等到醒过来的时候,整个神族几乎已经被灭了族。只留下些老弱病残,由于在神域比较外围的地方,所以没有死掉。那些神族,我们本来是要全部杀掉的。可是,里面也有部分的高手,我们这边也是损失惨重,倘若真打起来,虽然我们可以赢,却也要付出惨重的代。所以,虽然神族失信,我们还是把他们都驱逐到深渊里,并把入口牢牢地封印起来,还专门派人守护在那里。”

    林慕新听他啰嗦,又是插嘴问道:“那位带头大哥呢?”他所关心的就是那“带头大哥”至于沉沦大陆上发生的事情,他才懒得听呢。

    “带头大哥么——”尼采重重地叹息了一声道,“那场大战以后,我们就没有再见到带头大哥了,也不知道他是生是死。不过,在去神域之前,带头大哥把我带到这里。嘿嘿,当时这里还是神域的外围,还没有那么多树呢。他指着这片区域,说道,倘若他走了,就让我永远地守护着这里,直到有可以不用魔法或斗气就破除外面的那个阵法的人出现,并把他遗留下来的东西交给那人。”

    “什么东西,快,快拿给我看看!”林慕新的语气有些激动,那带头大哥留给他的东西,定是不同凡响之物。

    尼采横了他一眼,似乎是怪他心急了。慢吞吞地站了起来,咬破中指,在地上画了一个圆。那圆的一圈竟是发出微微的光亮,最后光芒越来越盛。尼采两只手撑在地上,嘴唇微动,从地上冒出来一个圆柱型物体,正是刚刚尼采所画那圆。那圆柱型物体长约一尺,离开地面后,被尼采端端正正地竖起摆到了地上,推到了林慕新眼前。

    林慕新拿起那个圆柱型的物体,入手微沉,应该是木质的,疑惑道:“带头大哥就是让你把这个东西给我么?”

    尼采摇头道:“不是!”

    林慕新怒道:“那你把这个东西给我干嘛?”

    尼采正色道:“我放在一边,你是自己拿的,又不是我给你的。”

    他大声地祷告一阵,大意是没有辜负带头大哥的委托,把东西给了一直等待之人。又是倾述了对带头大哥的强烈思念,不管带头大哥是生是死,都是永世追随带头大哥。

    林慕新不耐烦地听他不停地啰嗦,倘若不是这个老家伙有着超人的实力,神鬼莫测,早就一巴掌拍过去了。

    尼采拍了好长一通那带头大哥的马屁,这才停下嘴来。只见他撩起袖子,手脚麻利地撕开长袍的一边,把衣服拧了几圈,盘在腰上,露出枯柴一般的臂膀。他伸了下手,蹲下身子,就把手臂伸进了那因为抽出圆柱型物体而形成的圆孔中。掏摸了一阵,忽然停了下来,脸色大变。

    林慕新见他掏摸了半天都没摸出来,又是脸色大变,不禁急道:“怎么啦?那东西难道没了么?”

    尼采道:“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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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慕新怒道:“那你哭丧着脸干嘛?害的我以为丢了!”

    “我是摸到了带头大哥的遗物,心中悲凉!”

    “@#¥#¥%……%¥¥”

    ·第三集光耀之地神族之谜(六)之带头大哥·

    →第九十一章神族之谜(六)之带头大哥←

    尼采终于把手又是重新伸了出来,只见他手里拿着一只盘状的物体。林慕新伸手接过,那盘状物体却是入手沉重,小小的体积,竟是有着几十斤的分量。只是,全身都是黑乎乎的,林慕新试了几下,实在是看不出这个东西有什么功用。

    “难道,带头大哥就是让你把这个东西带给我的?”林慕新不确定地问道,“是不是还有别的东西啊?比如盘古幡,杏黄旗什么的?”

    “没了,你说的什么盘古幡,杏黄旗是什么玩意?”尼采问道。

    林慕新暗暗寻思,那尼采好像是神佛一般地把那不知何路神仙的带头大哥供着,带头大哥吩咐下来的事,当不会造假。那黑乎乎的圆盘肯定是带头大哥叫他给我的,只是,自己却是实在看不出来这个圆盘究竟有什么用。

    凭林慕新的臆测,那带头大哥肯定是以前在洪荒中有**力,大神通的人物,多半也是金仙或是准圣人之类的人物。他留下的东西,定是件法宝,说不定还是先天法宝。

    自己拿着这个先天法宝,就可以纵横沉沦大陆,再也不怕那什么狗屁神的来啰嗦。带着莉莉丝、安吉莉娜还有舒惠公主逍遥,嗯,把黛莉斯也带上吧,毕竟自己也是答应过人家的。

    林慕新把黑色圆盘仔仔细细地用衣袖擦了擦,又是珍而重之地把它放在最贴身的衣服里,贴肉放着,倘若掉了,也可以立刻感应到。

    尼采见他把东西收入怀中,长长地嘘了口气,道:“既然已经把东西给你了,带头大哥交代我的事情也算是完成啦。嘿嘿,我也可以放心地去了,这么多年活下来,可真是无聊啊。”

    林慕新想起这个老家伙已经是活了两万年的人了,奇怪地问道:“前辈,我曾听说人类的生命有限,即便是到达了魔导师的级别也只能活个三百多年,倘若是要再活下去,就只有把自己变成死灵法师了!可是,我看你的样子……”

    “不错,人类的平均寿命只有一百年而已。即便是到达魔导师的级别也只不过是增加了两百年的寿命。可是,倘若可以再进一步,到达七阶,也就是法神的级别,那死不死可就不是别人可以说了算了的,生命完全可以掌握在自己的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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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慕新心下恍然,原来只要达到了法神的级别就可以长生不死了。只是,看这个老头的样子,皮包骨头似的,长生不死也不能长生不老啊。

    尼采看了林慕新一眼,笑道:“所谓的长生不死也只是相对的,人生在世,谁又可以长久不变呢?不过,我看你已经得到了那个东西又是已经到达了六阶的级别。嘿嘿,就算是你无法窥到七阶的大道,这万把年还是可以活的啊!只是,可怜这个东西,伏罗兰特他们已经谋了一万三千多年了。最终机关算尽,还是给他人做了嫁衣裳啊!”

    林慕新奇道:“前辈,你既然说神族已经被你们封印进了深渊,那这个沉沦大陆怎么还会有光明神他们?怎么还会有光耀之地?”

    “光明神么?哼——”尼采把眼光看向了木屋的一边,似乎要穿过这个木屋,一直到达大陆的尽头一般,“伏罗兰特自封为光明神,可是,真正的神却是被他们封印起来的呢。两万年过去了,我还真是想看看他们现在的这个样子。哼,在大陆上掀起这么多血雨腥风,他们还真以为自己是神了!”

    林慕新点头道:“原来,现在的光明神他们就是当年那个大陆联盟中的高手啊!”他忽然脸色一变,“两万年前的高手,到现在还没有死,那他们岂不是已经都是到达了……那个级别了么?”

    “法神!”尼采又是哼了一声,“法神是这么容易就可以晋升的么?如果这么容易的话,他们也就不会把阿姆斯特朗封印一万三千年了。如果不是想要得到阿姆斯特朗的神格,那个大陆上最后的神族早就被他们杀死了一万次了!他们用这些旁门左道的邪法延长自己的寿命,到头来最终还是一场镜花水月。”

    说到这里,尼采看了一眼林慕新,道:“你得到了那个东西,是你的缘分。当日,那天空中的巨眼开光,我就知道,你已经完全掌握了那个东西了。可是,伏罗兰特他们可不像你想象的那么简单。在神域,也就是现在的光耀之地,还遗留着不少玛雅神族的法阵。他们当日也得到了全部玛雅神族修炼魔法和斗气的法门,虽然还没有到达法神的级别,恐怕也是相差不远了。嘿嘿,你的茶凉了。”

    林慕新端起茶杯,那茶水竟又是沸腾起来,有滚滚的烟气冒了出来。林慕新知道是尼采使用神乎其技的火系魔法瞬间加热的,也不在意,淡淡地喝了一口,但觉入口有微微的苦味又带着点咸味。不禁皱眉道:“这个是什么茶,怎么会是这个味道?”

    尼采嘿嘿笑道:“这个茶水可不是用普通的水烧的,而是每天早上采集这片森林中的露水烧制而就。那天,在神域之中,也不知道死了多少的玛雅神族。玛雅神族的血掖是金黄色的,当日金黄色的血掖几乎染满了整个神域的每一寸土地。所有的地方都是一层金灿灿的颜色,好像是镀金一样,甚是好看呐!而这里的露水也是秉地气而生,嘿嘿,也是淡淡的金黄色呀!”

    林慕新“噗”一声,把口中的茶水喷出,又是大声地干呕了几下,怒道:“你怎么给我喝那个东西!呸,几万年了啊,都变质了,怪不得有一股嗖味!”

    尼采也不在意,道:“小子,你当真是暴殄天物!这么好的东西,不知道有多少人想要喝上一口,也喝不到呢!”他见林慕新不信,“你深吸一口气看看!”

    林慕新依言吸了一口气,但觉脏腑间顺畅无比,全身清爽,好像是洗了一个热水澡一般。

    “我看你脏腑间淤气堵塞,这几日应该是连场大战,没有好好休息过。你虽然天赋异禀,身体堪比龙族。可是,长此下去,难免不利于修炼魔法。所以才给你喝那杯茶水,玛雅神族虽然可恶,但他们的血掖可真是有着神效的,活血化瘀,养气活血。要是一个六阶以上的玛雅神族的鲜血给一个普通的六阶以下的人类喝了,他的级别就会当场提升一个级别。”

    他见林慕新一把抢过那茶壶,连忙说道:“你已经是六阶以上的级别了,喝再多也是没用的啊。啊,你是要给那小女孩和食人魔喝啊?”

    林慕新笑嘻嘻地说道:“还有么?嘿嘿,别小气嘛,都拿出来算了,我可以用东西换的,比如魔核怎么样?我可是有好多的魔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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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尼采摇头道:“可惜这个茶水可不是玛雅神族身上流出来的血掖,经过几万年的稀释,血掖的浓度已经大减。现在喝了最多也是强健身体,增加些魔力而已。不过,你倒是可以给他们喝点,无论是修习魔法还是斗气都是大有好处啊!”

    他又顿了一下,道:“你看这里的大树长得这么高大,就是因为常年吸收土地里残留的血掖啊。好了,该说的,我都已经说了。我会让咕噜,哦,也就是这只小魔兽带你们出去的。小子,以你的资质,总有一天会达到法神的级别的,前途无限啊。”

    “不,我有事要找光明神他们,你可以带我们一起去么?”

    “胡闹!”尼采怒道,“你去找伏罗兰特他们干嘛?你刚刚听了我讲的,也知道他们不是真的神了。难道你想过去,让他们把你解剖了,来研究你的怎么得来神格的么?”

    “他们抓了我喜欢的女人,我要过去让他们付出惹我的代价。哼,我可不是好欺负的!”林慕新狠狠地砸了一下地面。

    “老实说,你和带头大哥还真是相像啊。可惜啊,你现在去那只是送死。伏罗兰特的力量可是远远超过你想象啊!当日,虽然神域里的玛雅神族被封印进了深渊。可是,大陆上还遗留了不少神族的强者,是伏罗兰特他们花了几千年的时间一一将其诛灭!并且,还把强大的龙族驱逐出大陆,让它们只能窝在一个小岛上。阿姆斯特朗厉害吧,号称雷神,可还是被他们封印了。”

    尼采又是一声叹息,“你还是走吧,神域不是现在的你可以去的地方!”

    林慕新的眼珠转了两转,笑道:“或许真的如你所言,我的力量还不足以与光耀之地那帮自封的神祗抗衡。好吧,你把我的伙伴们找回来,我们就离开这里吧,或许在几万年后我们还会相见。”

    尼采直起身来,慢慢地走向了木门外。林慕新见他陀着走路的背影,步履蹒跚,却是谁又能想到,这个看似一阵风就可以刮倒的老头子竟然是传说中的法神呢!?

    ·第三集光耀之地·

    →第九十二章神族之谜(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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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到林慕新出来,莉莉丝的脸上立刻浮现了笑容,张开双臂就向他奔了过去。却不料一脚踏进了五行幻阵,这五行幻阵虽然是最基本的阵法,却也是奥秘非常。外人倘若不知道阵法,想要破去此阵的话,非得要六阶以上的级别才行。林慕新原意是让莉莉丝陷入阵中,自己再去救她,来个英雄救美。反正五行幻阵只能困人,而不能杀人。

    哪里知道,莉莉丝一路跑来就是没启动幻阵,顺利地到了林慕新的面前,一把抱住了他。林慕新这才想起来,刚刚拿出那圆盘的位置就是最佳的设置阵眼之地。现在五行幻阵失效,定是阵眼被破,想不到那黑乎乎的圆盘竟是阵眼。

    林慕新向莉莉丝介绍尼采,却没有谈及那带头大哥之事,只说尼采是隐居在死亡森林的超级大高手。小姑娘听说眼前这个枯瘦的老头竟有着传说中法神的级别,顿时惊讶地把眼睛瞪地大大的。

    小魔兽一跳一跳地跟着尼采到了门外,尼采对它笑道:“咕噜咕噜,去把那头大蜥蜴放下来吧,他也已经吊了好久了。”

    小魔兽咕噜咕噜蹦到屋檐上,用尖利的门牙咬断了吊着布鲁士的草绳。

    “咚”一声,布鲁士头撞在地上,一下子发现自己身体能动了。他追着小魔兽来到这个地方,一下子就被“五行幻阵”困在。等他好不容易破了幻阵,又不知怎地,一下子就被人打晕。醒来的时候,就发现被吊在了屋檐上,身体无法动弹,连话也不能说了。

    他现在乍获自由,抬头一眼就看到了引他过来的那只可恶小魔兽。恶狠狠地举起拳头,一拳打了过去,小魔兽敏捷地往屋檐高处串去,布鲁士这一拳却是打在了小木屋上。

    在布鲁士看来,他这一拳足以把这个破烂的木屋砸成木屑了。哪知,木屋竟是纹风不动,自己这一拳,竟是砸得拳头隐隐作痛。不禁大惊失色,这一拳不要说是木头做成的房子了,就是生铁也要被砸个窟窿出来。他吃了一惊,却看到林慕新正在木屋的门边不断地向自己打着眼色。旁边站着一个枯瘦的老头,老头的一只手搭在门上,浑浊的眼珠也正看着自己。

    靠着龙族对强者的天生敏感,布鲁士一眼就确定那老头定是个不好惹的很角色,不然,林慕新干嘛乖宝宝似地站在他旁边,一动不动。他乖乖地行了个礼:“前辈,我是龙族王者黄金龙族布鲁士*力。请问,前辈您是……”

    既然知道了那个老头不好惹,布鲁士一下子就从一个暴力男变成了绅士。

    “黄金龙族,嘿嘿,按照协议,黄金龙族是不能随便到大陆上走动的。那头老龙派你过来,难道是想让黄金龙族绝后了么?”尼采垂下手来,一股若有若无的黄光被他收进了袖中。

    见到布鲁士神情紧张,尼采笑道:“不过,你放心好了,签署那份协议的时候,我可不在场。你们龙族的事情我不想管,也管不着。”

    林慕新在一边暗暗想到,能够把整个龙族逐出大陆,光耀之地的那帮冒牌神祗果然也是不简单啊!

    布鲁士不敢多言,只好闷声不响。林慕新问道:“前辈,我还有几个伙伴呢?”

    “咕噜咕噜,你带他把人都找回来吧。”咕噜咕噜蹦蹦跳跳地跳到了林慕新前面。

    靠着咕噜咕噜的帮助,林慕新终于找到了还在林中转着圈圈的乌特斯*加伏亚和哇啦。又敲诈了尼采一茶壶带着玛雅神族血掖的露水,分给几人都喝下了,把几天来的疲惫和隐疾都一扫而光。莉莉丝和哇啦级别最低,受益也是最深。莉莉丝的火系和雷系魔法都一同跨入三阶的级别,哇啦原本就已经有四阶顶级的实力,离五阶也就是差了一点而已,现在更是一举到达了五阶。

    只是,哇啦靠的都是蛮力,修炼的斗气却是一点都没有成果。听到林慕新给哇啦修炼斗气,尼采就像是在看一个傻瓜一样地看着林慕新,道:“小子,你居然给食人魔修炼人类的斗气!真是笑死我了,食人魔的经络结构和人体不同,是不能修炼人类的斗气的。”

    “那食人魔就不能修炼了么?”林慕新问道。

    “以前在联……哦,是在组织里面,曾经出现过一个食人魔强者。他曾经徒手杀死过一头巨龙,他有一种特殊的修炼法门。不是斗气,也不是魔法,纯粹靠的是力气。嘿嘿,我倒是可以把这个修炼法门教给这个双头食人魔,也算是给那个食人魔强者留下一点衣钵。”

    哇啦激动地说道:“您,您所说的那个屠龙的食人魔是不是叫屠龙者戈鲁尔?”

    尼采点头道:“不错!”

    戈鲁尔是传说中食人魔一族的守护之神,哇啦却是没有想居然可以学习食人魔守护之神的修炼法门,这个肯定是守护之神给自己的庇佑!哇啦当即大声地虔诚歌颂起戈鲁尔,只是,他却是没有想到。在许多年以后,他哇啦的名字将代替戈鲁尔,成为大陆上新的食人魔守护之神!

    尼采不愧是活了两万年的老怪物了,大陆上各种稀奇古怪的魔法和斗气的修炼法门都是了然于胸。林慕新哪肯放过这个“人形资源”纠缠着,要他教授魔法。

    尼采起先是大大地不情愿,可林慕新抬出了“带头大哥”继承者的名头,尼采也只好叹息一声,同意了他的要求。

    尼采胸中所学包罗万象,又有两万多年的魔法学识。林慕新这才知道,在大陆联盟打败神族,驱逐龙族之后,大陆上的许多魔法都是失传了。“地水火风”这四系的魔法只是四种基本的元素魔法。除了四系魔法之外,还有所谓的“金属系”——即炼金术、“植物系”——自然魔法和召唤术,精神类、时间系、空间系等等的魔法之类。

    玛雅神族的魔法已经不知道发展了多万亿年了,可谓是林林种种,往往一个大类的魔法之下还分成了几十个小类。据尼采所言,本来玛雅神族的主要战斗是依靠斗气的。魔法只是他们调剂生活的一种手段,比如火系魔法最初是用来照明和取暖的,土系魔法是用来建筑的,光明系魔法是用来用作医疗的。

    所以,他们教授人类的大多都是魔法而不是斗气。只是,人类学会魔法后,就开始不断地完善,最终使魔法在破坏上的威力远远超出玛雅神族所掌握的。打败玛雅神族后,人类就基本上摒弃了生活用的魔法,只是专门研究破坏力巨大的四系法术。最终形成了所谓的“地水火风”四系魔法和光暗两系魔法。值得一提的是,暗黑系的魔法和死灵系的魔法虽然极为相似,却是完全不同的两个系别魔法。暗黑系的魔法更类似于精神系魔法,是挖掘人类心里的荫暗面,使**极度膨胀,最终使精神破坏转变为物理破坏的魔法。

    林慕新自从上次灵魂深深不知处,混沌重演后,就可以学习各系的魔法了。只是,他学习其他系别的魔法就没有雷系和水系魔法那种恐怖的提升速度了,毕竟雷系和水系魔法是有雷神神格和深海存在的。林慕新对其他魔法也没什么兴趣,只是单单研究了暗黑系的魔法。在林慕新看来,暗黑系的魔法类似于他经历天劫时,域外天魔所使用的迷惑精神的手段。学成之后,不管是打家劫舍还是泡妞撩菜都是大大的有用的啊!

    可怜尼采还在专心致致地教授他暗黑魔法,哪里知道这个流氓胚子的脑袋里竟是这等龌龊的想法!

    ·第三集光耀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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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要学习魔法,几人便在尼采的小木屋里暂住了下来。地方小点倒是没有关系,反正乌特斯*加伏亚是占不了地方的,而布鲁士呢,照林慕新的说法:“他习惯睡在外面。”在尼采这个老怪物的指导下,几人的魔法都有了长足的进步。老家伙也没有藏私,把自己知道的两个水系,雷系和暗黑系的禁咒都教给了林慕新。只是,发动禁咒不仅需要大量的魔力支持,更要对魔法有着超高的契合度,以目前林慕新的能力,魔力是足够了,可魔法契合度却还是远远无法支持禁咒的释放。

    林慕新问过如何让乌特斯*加伏亚恢复实力,尼采却是摇头,言道:“或许进入深渊,才有办法让这个死灵法师恢复实力。”林慕新不信,又是发动全人,收集早上的露水,把骷髅头整个浸泡在里面,可惜,也没什么效果。无奈之下,只好放弃。只是乌特斯*加伏亚对自己无法恢复全盛时期的实力却是毫不在意,照他的话:就算是只剩下个骷髅头,也是个强大的死灵法师。

    林慕新把尼采和他说过的关于光明神他们的实力跟乌特斯*加伏亚说了,这个只剩下个骷髅头的死灵法师只说了一句话:“林,无论你作什么决定,我都会支持你。无论你到哪里,我都会跟着你,别忘了,我们是同盟,我们有着共同的敌人。而且,至关重要的一点,你上次居然真的给我找了一千个大胸妹,哦不,是大胸嫂。跟着你,是我这辈子干过的,最有眼光的事情了!”

    令林慕新感到吃惊的是哇啦的修炼成果,尼采只是简单地把几个只有食人魔才能做的动作和呼吸吐纳的法门教给了哇啦,就让他自行练习。可是,仅仅过了两天的时间,哇啦就像是吃了“十全九转千锤百炼大补丸”一般,力气大增。以前只能勉强挥舞几下狼牙棒,现在却是可以学着林慕新的样子,把狼牙棒高高地抛起接住几百回了。身子也是明显地又是强壮了许多,越发地肌肉虬结起来。

    更加另林慕新感到吃惊的是莉莉丝,原本她的魔法一直是火系魔导士欧德教导的,后来又是由林慕新教授她魔法。只是欧德本人对魔法的领悟力实在是不高,学了一辈子的魔法,也只是魔导士的水平。而林慕新呢,本来就是个半吊子魔法师,虽然级别高得吓人,却哪里能够系统地教人?现在由法神级别的尼采教授,莉莉丝的魔法水平可谓是一日千里。

    在得知以前欧德和林慕新怎么跟她讲解魔法知识后,尼采不禁破口大骂:“真是庸师误人呐,差点把这么好的魔法苗子给……哎……!”说完,他又是爱怜地摸摸莉莉丝的头。倘若不是林慕新知道,这个老头子实在是太老了,没能力地话,早就把他一脚踹出去了。不过,貌似以现在林慕新的实力,也是踹不动他的。

    几人在小木屋一住又是十天,其实本来早就该走了。只是尼采居然收了莉莉丝当他的徒弟,又是教导了她几天,还送给莉莉丝一本自己的笔记,上面记载了他一生的魔法心得。这份礼物可谓是珍贵至极了。魔法师本来就是大陆上极其尊贵的职业,一些魔法师,尤其是有本事的魔法师对于自己的魔法心得简直是比单传了十八代的儿子还要心疼。哪里会写下来教授给别人,一般都是由老师口授,那还得是心腹徒弟才行。

    离开的时候,尼采让他们跟着咕噜咕噜离开森林。咕噜咕噜这种魔兽极其稀少,本来是生活在深渊里的,也不知道尼采用什么办法,把它带到了这里。这种魔兽生性胆小,平日里也只敢欺负下雏鸟、幼鼠之类的小动物。咕噜咕噜虽然已经是一只六阶的魔兽了,可仍然改不掉胆小的天性。一有风吹草动,立刻跑腿就跑,当真也算是魔兽中的异类了。

    “这只火凤凰,前辈还要她回来么?”林慕新问道。

    “她要是愿意,就让她跟着咕噜咕噜回来,要是不愿意,你替我好好照顾她罢。”火凤凰是尼采在两万年前养的,在一场大战中,受了重伤。无奈之下,施展出本族神兽特有的绝技“凤凰涅槃”在凤凰山脉一带沉睡了一万多年。现在,重伤已愈,却是等于是重新活了一次。以前的记忆,也只是隐隐约约地记得。

    临走了,林慕新突然心念一动,问尼采:“那个带头大哥,长得什么样子?你看他和我长得像么?”

    “他比你帅多了!”尼采不假思索地答道。

    回去的时候,可比来时候容易多了。有咕噜咕噜这只胆小的六阶魔兽带路,一路上几乎是没遇到什么危险。只是短短的十数日,几人就已经到了死亡森林的最外围一层。越往外走,树木就越是细了起来。渐渐地已经无法遮住天上的阳光,甚至在天气好的晚上也可以隐约地看见星辰了。

    再走几日,林慕新尝试着飞了起来,居然已经可以稳稳当当地飞到森林上空了。

    林慕新飞了一圈落将下来,对乌特斯*加伏亚笑道:“乌特斯*加伏亚,你先带着莉莉丝他们先走吧,替我好好照顾他们。我一个人看看里面还有没有什么厉害的魔兽,再弄两个魔核回去。”

    莉莉丝抱住他的背脊,轻轻在他耳边言道:“林,我想和你在一起。而且,我们已经好久都没有,嗯,那个过了。”说完,立刻羞红了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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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宝贝。”林慕新亲了下她的额头,嘿嘿笑道“你累了,先出了这个森林再休息吧。我再看看有没有什么魔兽的魔核,嘿嘿,养你可是要花很多钱的,我自己得挣钱呀。”

    在林慕新的一再坚持下,莉莉丝等人只好同意先回米尔洛斯,由林慕新一人再在深林外围看看有什么可以捕杀的魔兽。连一直蹲在林慕新肩上的火凤凰小叽都被他甩了出去,只好一边叽叽喳喳地抗议,一边不情愿地跟着乌特斯*加伏亚回去了。

    ·第四集光耀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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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慕新一直微笑地看着他们,直到最后的一丝背影也离开了他的视线,才恋恋不舍地收回目光,苦笑了一下,自言自语道:“混蛋,白痴,以后总会见面的,有什么好留恋的。光耀之地,哼哼,我可不怕你们。不过是一群自封的神祗罢了,老子以前还是金仙呢!”

    他踢了一脚还蹲在地上的咕噜咕噜:“起来了,走,带我去光耀之地。哦,也就是那老头说的神域的中心位置。”

    咕噜咕噜朝他呲牙咧嘴了一阵,林慕新荫笑道:“你要是不愿意,我就把你扒了皮做烧烤!”

    咕噜咕噜吓得把一身的毛都竖了起来,其不情愿地“咕噜咕噜”叫了几声,算是答应给林慕新带路了。

    林慕新把随身藏好的在尼采处获得的圆盘拿了出来,放在手中,盘膝坐了下来,闭目。他在走出死亡森林的途中曾经不止一次地研究过这个圆盘,使用了很多道家炼器的方法来进行研究探测。无奈,圆盘总是没有任何的反应。现在,他即将赴身前往光耀之地,想在去之前再好好的研究一下。倘若能够开启圆盘或找到使用它的办法,就无疑给本次的光耀之地之行,多了一份保障。

    布鲁士变身巨龙,驮着莉莉丝、哇啦等人一路嚣张地飞过了有大队士兵守卫的米尔洛斯城墙。惹得下面一阵惊恐和慌乱,乌特斯*加伏亚指明方向,布鲁士往“迷乱国度”飞了过去,时不时地发出一声惊天动地的龙吟,惹得米尔洛斯城又是一阵鸡飞狗跳。

    由于受到上次林慕新和布鲁士大战的影响,米尔洛斯城的许多地方都是废墟一片。在原左相府的地址上,从上外下看去,赫然还有一个个黑乎乎的深坑。只是,大街上却是热闹得很,熙熙攘攘的人群,一辆辆往来不息的豪华马车。布鲁士恶意地飞地极低,几乎快到了行人的头顶。往往是一阵强风吹过,尖叫声便此起彼伏地响了起来。

    无数女人的褶子裙被强风吹起,人们惊恐地发现,一个骷髅头迅速地从女人们的裙底穿过。居然还发出了口哨声,那口哨声极是正宗,连米尔洛斯城最资深的无赖,流氓也是自愧不如。

    巨龙嚣张地在“迷乱国度”前停了下来,乌特斯*加伏亚如同一个被狠狠抽打出去的“本垒打”一般,“嗖”地冲了进去。这只骷髅头没有任何的迟疑,熟门熟路地找到了正吓得直哆嗦的霍斯。在已经吓的够呛的霍斯面前表演了几个极度恶心的死灵魔法,于是,在最快的时间内,已经差不多成了弗洛伦撒帝国准皇帝伊特*奈落和没了左相肘掣,已经隐隐成了朝中第一大臣的霍不离*古洛飞快地来到了“迷乱国度”。

    半天的时间过去了,林慕新长长叹了口气,把圆盘收入了怀中。与之前的结果一样,对于圆盘的研究,还是没有任何的成果。他抬头看看天空,日头已经悄悄地落了下去。

    “要是他们发现我现在还不回去,可能要找到这里来了。”林慕新轻轻用脚尖踢了踢正像个球一样缩成一团的咕噜咕噜,叫道:“走罢,你来带路。嘿嘿,不过,我们是去神域的中心,你可千万不要带错路呀!否则……”林慕新招出绝仙剑随手一挥,一道红芒猛地闪过,在他周围的一圈树木都是拦腰而断。

    (。。)

    咕噜咕噜吓地浑身哆嗦起来,倒不是害怕林慕新一瞬间斩断树木,而是,在绝仙剑出手的那一瞬间,那邪恶,暴虐的气息。可怜的咕噜咕噜被林慕新吓得不轻,一时间都不知道怎么样蹦跳了。

    “嘎嘎,我说林啊,你就这么丢下你的盟友独自去那满屋都是极度漂亮的美女,满地都是光彩灿烂宝石的光耀之地去了么?”

    林慕新蓦然回首,却发现一只骷髅头绕过横七竖八的大树,施施然飞了过来,他的后面赫然跟着一脸兴奋的黄金龙族布鲁士。

    “你,你们怎么来了?你怎么知道我要去光耀之地的?”看到这个骷髅头,林慕新满脸的惊讶,更多的却是惊喜。

    乌特斯*加伏亚不屑地说道:“嘎嘎,你那点小心眼以为我看不出来么?临走嘱咐我的时候,搞的像是遗言一样,居然还叫了我的全名,你以前可是一直叫我骷髅头的呀!哼,不仅是我,莉莉丝他们都看出来了。莉莉丝是个好姑娘,她可不想增加你的负担,所以才没有跟着过去的。可是,你居然把我最伟大的死灵法师乌特斯*加伏亚也当成是负担么?哼,我乌特斯*加伏亚虽然只剩下个骷髅头了,可依然是大陆上最伟大、最强大、最英俊的死灵法师!你要是不让我一起去打伏罗兰特他们的屁股,就是看不起我乌特斯*加伏亚!看不起我乌特斯*加伏亚,就是不把我乌特斯*加伏亚当成是朋友!”

    林慕新连忙说道:“不是的,我怎么会看不起大陆上最强大的死灵法师呢?只是,这次去光耀之地,实在是太危险了,你也听过尼采那老家伙说过的话了吧?哼,我们以前恐怕是小看光明神那帮混蛋了!”

    乌特斯*加伏亚忽然道:“伏罗兰特那帮人的实力,我其实要比你清楚多了。别忘了,我就是从光耀之地逃出来的。你放心好了,我们又不是真去找伏罗兰特的麻烦,我们只是把你的小情人带出来。到时候,只要你一切听我的,这件事情还是不难办的。”

    两人一龙一兽都是六阶以上的级别,速度极快,如同一阵风一般地向死亡森林的中心位置光耀之地行去。一路上,林慕新悄悄地问乌特斯*加伏亚:“布鲁士怎么会跟了过来?”

    乌特斯*加伏亚荫笑着说道:“这个胆小鬼,刚开始是不敢过来的。我就跟他说在光耀之地,满地都是金银,到处都是珠宝,连光明神撒尿用的马桶都是纯金做成的,上面还镶嵌了两颗卵蛋一样大小的宝石。听地那黄金蜥蜴口水直流,死皮赖脸地要求我带着他去,准备大大地把光耀之地洗劫一番。”

    林慕新想起,那骷髅头曾经怂恿过自己入室抢劫,还拉着自己和火凤凰小叽当过拦路的强盗,现在居然教唆布鲁士去洗劫光耀之地!当真是……哎……林慕新也不知道怎么样说了。

    ·第四集光耀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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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耀之地,也就是以前玛雅神族的王权之地——神域,周围都被一层白蒙蒙的光笼罩着。好像是半个巨大的发着亮堂堂光的透明鸡蛋壳,扣在了光耀之地的天顶上。那层光幕上,有日月星辰隐隐呈现,时不时有一溜五彩的光芒掠过,瞬间分解、凝聚,组合出万千图像,光怪陆离,给人的感觉,好像是迷幻地极不真实。

    一个尖针一样的物体顶在了蛋壳的中央,针头离蛋壳处只差了那小小的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的一个间隔。有一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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