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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9章 清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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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便王徒用军刺,随手洞穿了一个被卡在广告牌下的丧尸眼窝,其他同伴也未有报以过多关注。m4xs.com

    除非作死故意引来成百上千的丧尸,否则正常上街行走,猥琐一点的话,基本上没有什么危险。

    有独立思维,极具威胁的一星级变异型丧尸,到底还是不多见的。

    目前王徒所处的位置,是城南区较偏的一个地方。

    虽然一条国道贯穿在附近,但生活区域稀稀拉拉。高楼虽然盖得也有,却几乎都烂尾了,人流量并不会很大。

    吸引他前来的主要原因是……这边有个小型贸易市场,好几家粮油专卖店开在里面。

    粮油店对门,还有一些干料干菜店。

    去年王徒跑出租来过这边。

    一个中年店主在车上抱怨,说他家的东西是从乡下老家收购的,属于最上等的好油、好米、土鸡蛋,健康环保,没有使用任何添加剂。

    却被价钱更高的转基因产品给打败了。

    王徒一直惦记着,后面专程到这买过几回,确实比超市里卖的味道更鲜,也更好吃。

    不过,他这次来,仅仅是因为这一片住的人少……丧尸,肯定也不多。

    王徒此行有两个目的。

    一是多弄食物回去;

    二是到辖区警局搞一张城南区的地图;

    三是找一部水泵带回山上;

    四是看能不能有机会搞点金子;

    ……

    九是尽量多杀一些丧尸,赚取金钱和功勋点。

    过日子需要的东西多着呢,锅碗瓢盆,洗澡洗衣服用的清洁工具,床铺、被子……看起来都不重要,可是人要想保持良好的战斗状态,就一定得吃好、睡好、调整好。swisen.com

    现在就有五张吃饭的嘴,以后还会更多,所以这些也必须得在考虑的范围内。

    路过一家肉摊,黑钩上挂着几块破布似的肉皮。王徒停下,在摊位底下捡出一把细长锋利的切肉刀,递给大兵。

    为了让他等会多拿东西,沉重的60机枪留在了车里,火力输出的责任,则抛在了动员兵身上。

    别看训练这家伙的价格比较便宜,甚至是低廉,武器也不怎么样,可他的战斗力比之大兵也丝毫不差。

    虽然打小穷养,但最起码在红警里面,动员兵站撸大兵是没有一点问题的。

    “基地”的设定,基本接近红警实际,所以王徒对动员兵寄予厚望。

    沿路一直绕着走,脚踩在水泥路旁侧的土地上,不会发出半点声音。

    走到这边,离采矿车所处的位置,直线距离大概有四百多米。

    拐过一个弯,外貌丑陋、狰狞的丧尸映入眼帘,足有三十多个。

    有的斜挎着钱包,有的背着小提兜,是末世来那天在附近购物的买家。

    它们步伐蹒跚,眼神空洞,裸露的胳膊和脖颈上森白一片,口齿中涎水黏稠,看起来恶心极了。

    所过之处,曲折的血道子遍布在脚印上。

    原来,这些死物的血,还未曾流尽。

    “你们俩,警戒、待命。”

    王徒说完,与警犬脱出阵容。

    “遵命,长官!”

    表情冷漠的大兵和动员兵极其忠诚,当即驻足不前,把展现的机会留给自己长官。

    王徒有心适应和了解经过强化后的身体,迈大步子向小股的丧尸群走去。

    其袖子遮掩下,通体黝黑、狭长的军刺,似乎绽出一抹锐利寒芒。

    作为指挥官,若全力打造军队,他以后完全没有自己出手的必要。

    可他性格如此,不愿把一切寄托在别人身上。

    强大的本体,可以保证他在末世中增加一分生存的几率。坚硬的拳头,则带给他足够多的蜕变信心。

    “呜……”警犬耳朵直立,目露凶光,率先跃了出去。

    一个保持着女性特征的丧尸被扑倒,42颗坚硬牙齿咬合在一起,几乎切断它的脖子。

    一击得逞,警犬转瞬跳开,找到下一个目标。

    躲到丧尸背后,将其扑倒,依旧直攻脖颈、面部等要害部位。

    它比较灵敏,懂得利用矫健身姿躲避攻击,引得丧尸团团转,却连它的尾巴都抓不到。

    王徒在后面看了一会,心里已然有了思量。

    警犬虽凶猛,要杀光在场所有的丧尸,还是不太容易的。

    正常人见到大狗、凶狗,手无寸铁之下,从心理上先怵三分。被咬到腰、腿等部位,更是光顾着喊疼了,当然就剩下被狗虐的份。

    丧尸不一样,它不怕疼。狗想啃它,它也呲牙咧嘴的,想咬狗。

    你一口,我一口……这种战斗,旁观起来比较牙疼。

    摸清楚警犬的作用就算是达成目的了。

    总体而言,它比较适用于吸引丧尸群,帮助分队转移目标。

    同时,它能在关键时刻发动袭击,以及……遂行搜救和追踪任务。

    狗厉不厉害,其实不是最关键的,主要是……它可不便宜呀。

    你看,后面站着的那俩……壮的跟牛似的,还抱着枪的人。

    一个,跟狗一个价,另一个……算了,不说了。

    人要学会知足,上哪去找给一百块钱就愿意当兵上战场的傻大个?

    吹动口哨,警犬很听话,轻摇尾巴跑回来,退到一边伸长舌头蹲着。

    微微屈起腰,那么接下来,就该自己上场了。眼眸中积着杀机,王徒迈动双腿,开始加速。

    他的身体在短距离内展开冲刺。

    脚掌扒地,借用从腰、胯、大腿等部肌肉中释放出来的强劲力量,整个人弹射而起。

    仿佛是一根锐不可当的长枪,向前方贯穿。

    来不及反应的丧尸被撞倒在地,三四个跌滚成一团。

    最前面的那个,被一把反向而握的锋利军刺掠过,自眼窝中爆起一摊黑红色粘液。

    它的死未能过多耽误这把杀器的停留,瞳孔晶体被带走,在下一刻,送入另一名丧尸颅内。

    接着,是第三个……从地上站起的王徒,侧身躲过数只利爪的同时,以军刺靠近握柄处的刃面,重重切断了第四个丧尸的喉咙。

    它仿佛是有生命的,张大嘴巴,紧紧捂住皮肉绽开的缺口,发出由于红黑色液体喷涌而变得拉扯的呼吸声,眼球凸出前所未有的大。

    一脚把它踹倒,王徒踏着它青筋暴起的头,用鞋跟狠狠一抿,把半张腐臭的脸撕扯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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