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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芥末男女第3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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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不容易吃完饭,我刚喘了口气。www.kmwx.net

    “余医生,不如,我们找个酒吧坐坐?”小张竟然还舍不得放余绍明走。

    余绍明用探询的目光向我望来,我赶紧说:“酒吧我就不去了,我回家了。”

    小林赶紧帮我说好话:“梁医生从来不去酒吧的,她一下班就回家,至多一个人去看场电影。”

    我更想钻地洞了,这话听在余绍明耳里,不知道是不是讽刺呢?

    我不等他们商量好到哪间酒吧,就再也坐不住了,急匆匆道别,抓起外套就奔出门。

    没有余绍明在,空气果然好很多,虽然冷一点。

    反正晚上回家也只能和志谦大眼瞪小眼,还不如散散步,帮助消化。

    像我这种年纪的女人最尴尬,保养好一点,还勉强可以充20出头的女孩,保养差一点,别人会以为你是5岁小孩的母亲。

    所以饭后走走,保持身材很重要。

    我一边鼓励自己,一边在寒风中缩手缩脚地顺着马路走着。

    “梁医生……”天,是余绍明的声音!

    我向路边看去,余绍明开着车,缓缓跟着我。

    刹那,我竟然有拔腿就跑的冲动。但太没风度了,我还是极不情愿地走过去。

    他已经把车门打开,而且是副驾驶的门。

    我只好硬着头皮上了车,才发现车上只有他一个人。“小张和小林呢?”

    “她们已经走了。我说突然有点急事,找借口走了。”余绍明看着我。

    夜色里,他的眼睛闪着光,我不得不再次承认,他是个非常好看的男人。

    我一时喉咙有点干,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就呆呆望着他。好半晌才挤出一个完整的句子:“我要回家了,不麻烦你了。”

    我转身欲推开车门。

    “等等,梁医生。”余绍明喊住我,语气有点急切。

    我停下来,回过身看着他。

    “梁医生,我能和你说几句话吗?”他突然严肃起来。

    我只好静下来听他说话。

    “你为什么总躲着我?不回我短信,见到我就想跑,从头到尾低着头不肯看我,好像我欺负了你一般,告诉我为什么?”余绍明密切观察着我的表情。

    我愿意遇见他(1)

    我能说什么?难道告诉他,我怕你把我的事情到处说?

    我只得抬头看着他,有些结巴地说:“我没有故意躲你啊?”

    他突然笑:“我知道,你一定很注意自己在同事当中的形象。我知道你想转到门诊部挂牌,还在考察阶段,所以怕有是非。放心,我不会把之前的事情对任何一个人说,我保证。我们是那天在医院值夜班时才认识的。”说完,他对我眨眨眼睛。

    我突然松了口气,他应该说话算话吧。几天来,压在心口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地了。

    我对他笑了笑,这次这个笑容很轻松,相信他也看得出来。

    “梁医生,我觉得,我和你之前聊得很投机,我们又总是不期而遇,应该是有点做朋友的缘分吧。我很想私下和你交个朋友,你有空的时候,我们可以出来坐坐,聊聊天。不知道你介不介意呢?”余绍明话说得十分诚恳婉转,让我无法拒绝。

    我盯着他的眼睛看了几秒,确定他眼睛里都是诚意,便放心地点点头。

    其实,我并不排斥他,在不知道他是我同事之前,我甚至愿意再在酒吧里遇见他。

    他也松了口气:“这下好了,我可以正常说话了,说实话,我不太愿意很严肃地说话,平时工作已经够紧张了,但我知道你是那种很慎重的人,所以只好严肃一点。”

    我忍不住笑,催他开车。

    “我请你喝蓝宝石?”他试探着问。

    反正平时抬头不见低头见,我何不大方一点:“不去酒吧好吗?我知道一家咖啡很不错,不嫌弃的话,我请你。”

    “好啊!”他也老实不客气。

    一路上,我们随意聊一点医院里的事情,气氛相当融洽。

    距离近了,我发现,余绍明居然用香水,而且是“高夫”的那一款,有淡淡烟草味道的男士香水,很有点让人迷醉的感觉,一点也不妖娆,而且很n。

    这是一个很讲究的男人。

    喝咖啡的地方是一家叫“左翼”的小店,十分精致,但生意很冷清。

    不过,这里的咖啡十分地道,当着面亲自为你研磨,整间屋都溢满浓浓咖啡香。

    单是闻这味道,都可以让你失眠一整夜。

    我为余绍明点了这里很醇的一道咖啡,自己则要了红茶。

    余绍明十分自在地伸了个懒腰,然后寻了个舒服的姿势,瘫在沙发里。

    我见他如此随意,更也轻松起来,也选了个自己喜欢的姿势,斜靠在沙发里。

    我们继续开始的话题。

    “你刚才为什么要找借口离开小张她们?”我有点好奇。

    “小女孩唧唧喳喳让人受不了。你也是小女孩,但低调含蓄,很不可多得!我宁愿和你多待一会儿,反正回家也没事。”他耸耸肩膀。

    “哈哈,我还是小女孩?我都27岁了!”我忍不住笑,其实,下个月,我才满27岁,我总喜欢把自己年龄说大一点。

    “可你看上去,比她们更像个小女孩,可是表情又很严肃,有小大人的感觉。”余绍明看着我,突然笑起来:“尤其是你吃饭的样子,很坦率,一点也不做作,非常可爱,像个孩子。”

    我被他笑得不好意思起来:“你怎么脱身的?你的两个崇拜者,怎么肯让你离开?”

    “我偷偷用小灵通拨打我的手机,然后假装接了个很紧急的电话,就离开了。”他笑起来,一副诡计得逞的自得。

    “余医生。”

    “别叫我余医生,叫我绍明。我很想叫你锦诗,老是医生医生地称呼,太见外了,好像又回到医院里一样,让人无法轻松起来。”余绍明摊开手,看着我,似乎在求我。

    我叹口气:“绍明。”

    他满意地笑起来。

    “真奇怪,以前怎么没在医院见过你?”余绍明感叹。

    “是啊,算时间,我们应该同事了有3年了,而且每年肯定在一起开过大会,吃过团圆饭的。”我也觉得奇怪。

    “那岂不是很像《向左走,向右走》,无数次擦肩而过,却始终无缘见面。”余绍明笑起来。

    我歪着头想想,是有一点像。

    但是以前我们的工作丝毫没有交集,医院几百号人,没见过也很正常。

    况且,5年来,我心中只有志谦一个男人,旁的男人,不管多出色,从我旁边走过,我也不会特别留意的。

    “你很喜欢泡酒吧?”我忍不住问,同时不忘向他解释,“我不太爱到酒吧去,尤其一个人的时候。前几次都是因为特殊原因才去的。”

    “我?我不排斥到酒吧去,但是也不是常常去,遇到你的那几次,正好心情比较郁闷,遇到点烦心的事,所以频繁光顾了几次,还都遇到了你,真是巧!”余绍明一边解释,一边自己也觉得好笑。

    我告诉他,我偷偷给他取了个绰号,叫“一个人”。

    余绍明一听,眼睛都瞪圆了:“不会这么巧吧?每次遇到你,你都一个人,我在心里也暗暗叫你‘一个人’。”

    说完,我们都忍不住笑了起来。

    然后,我们自最近的电影说开,然后说到各自喜欢的导演和演员,最后又说到武侠小说。

    他喜欢金庸,我喜欢古龙,我们为此竟争论起来,而且面红脖子粗,相当愉快。

    临别时,竟然有点意犹未尽。

    余绍明送我回家,到我家楼下,我们争论的话题还没结束,双方都还谈兴正浓,他舍不得走,我舍不得下车。

    只好约定改天有时间,一定再找个安静的地方继续没聊完的话题。

    他的车停在院子外面,院子里有点黑,他故意把车头调转,对着大门,打开车头的大灯,为我铺亮了整条路,十分细心。直到我上了楼,他才把车开走。

    回到家,志谦已经睡了,听见我关门的声音,他连眼皮都没抬一下。

    因想着自己和另外的男子约会,回家晚了,特别心虚,蹑手蹑脚,连灯都不敢开,只得胡乱摸黑沐浴上床。

    躺在床上,怎么也平静不下来,脑袋里反复出现余绍明的笑容,心情却出奇得好。

    很快,在“他”的注视下,我就睡着了,连梦都十分悠然自得。

    我愿意遇见他(2)

    我害怕冬天的早晨,起床只觉十分痛苦,把手拿出温暖的被窝,伸到冰冷的空气中,拿起寒气逼人的衣服套在身上,无疑是一项酷刑。

    每日志谦总会催促我无数次,我才会恋恋不舍地离开被窝。

    可是,今晨,志谦还没醒,我却已经醒了。

    利落地翻身下床,套上衣服,然后沐浴,让滚烫的水把皮肤烫染成蔷薇色,敷张面膜开始做早餐。

    煎好四个圆润的金黄娇嫩的鸡蛋,然后用鲜牛奶对巧克力粉,香气顿时在整个房间里散溢开来。

    这时,志谦也起来,见我已经准备好一切,颇为诧异地说:“咦,太阳自西边升起?”

    我淡笑不语,喝一口巧克力牛奶,气定神闲地望着他。

    窗外有玫瑰色朝霞,我心里始终涨满欢愉,我甚至化了妆。

    虽然是淡妆,只描了眉,涂了少许睫毛膏,扫了淡淡粉色胭脂在双颊处,抹了薄薄的樱花色唇膏,一张脸,竟然格外生动起来。

    连志谦都咄咄称奇:“今天,有重要人物来医院参观?”

    我白他一眼,套上一件england的格子外套,看起来竟然很有点学生味道,然后关门上班。

    一路上,清冷的空气也分外清新。

    缘何今日心情如此好?

    我心里一个细小的声音代我回答:因为今日说不定可在医院看见余绍明。

    我心中轰然一震,呆在出租车上,怎会因着一个相识不过数日的男人欣喜如此?

    我顿觉浑身一颤,为这意外的答案。

    一路上我惶恐不安,怎么能为了志谦以外的男人如此忐忑憧憬?

    我可以骗所有人,但骗不了我自己,无疑,我对余绍明有一份难以解释的情怀。

    而我已有了志谦,怎么能让旁的男人左右我的情绪?

    我开始不安起来。

    不知不觉行到住院部楼下梅林处。

    顿时沁人心脾的腊梅香味如游丝一般,扑鼻而来,令人精神一振。

    我最爱这黄色小花,小小单薄的一朵,便可释放满室的芬芳。

    如同爱情,一旦爱上一个人,顿时整个世界变得美丽可爱。

    似乎,这香味可以解忧,我顿时忘记一切烦恼。

    腊梅尚可在寒冬里独自芬芳,我为什么不能在心里偷偷享受一份无伤大雅的感情带来的喜悦呢?

    顿时,因着这份独特的芳香,我释怀了。

    我和余绍明,不过是朋友,所有情愫,只是我心中的一份秘密,不会影响到任何人。

    为什么我不能偷偷享受呢?

    一个人一生中,能够心动的机会并没有几次,为什么不仔细品位呢?

    我笑笑,决定坦然对待自己的感情。

    今天有两位病人出院,他们都来向我道别。

    我心情非常愉快,医生最大的心愿便是每个病人都可痊愈出院。

    正在查房,突然手机短信响起,我拿出来一看:“锦诗,今日从住院部楼下过,闻到阵阵腊梅香味,十分清甜,如果你路过记得深呼吸。中午食堂见。”

    我顿时心中一暖,是余绍明。

    笑容不知不觉自心里扩大到面部。

    一位正在量体温的中年男人忍不住说:“梁医生,原来你也会笑?你一笑,我们心情也好很多,不要成日绷着面孔做人,你累,病人也累。每次你查房,我们都以为有噩耗宣布。”

    我莞尔。

    做女人,我已经是半老徐娘,但做医生,还显得太嫩。原来平时我唯恐自己太过年轻,病人对我不信任,故拉长脸作威严状,病人已经颇有微词。今天见我笑容可掬,终于忍不住吐露心声。

    我赶紧对他说:“谢谢先生教诲,一定时时笑脸相迎,包括宣布噩耗时。”

    那中年病人一愣,立即反应过来我是在开玩笑,也哈哈笑起来。

    顿时整间病房都生动起来。

    难道医生的笑容对病人有如此大的鼓励?

    我决定检讨自己过往的言行。www.kmwx.net

    空下来,我立即回复余绍明短信:“今晨,已经蒙受腊梅香味之恩惠,一上午愉快非凡。是以早对它感恩戴德。小小腊梅,足以驱散整个冬天的阴霾。”

    我愿意遇见他(3)

    很快,短信又回过来:“你的笑容也可以驱散冬日寒气,多笑笑,别绷着面孔!”

    我赶紧又回:“已经有病人提出该项要求,我已经遵旨办事了!”

    他发给我一个大大的笑容。我也回他一个可爱的笑容。

    我们一来二往,我发现,我的拇指按动手机按键的速度迅速提升。

    小张这个鬼丫头,在一旁悄悄观察,对小林说:“看,梁医生一直发短信,满面含情,怕是春天到了吧?”

    我听得小林啐她一口:“少管闲事,梁医生又不是老怪物,发发短信有何奇怪的。”

    小张辩解:“她平时板着面孔,今日春风拂面,好像十分愉快的样子,有些奇怪。”

    小林笑说:“梁医生人很好,只是腼腆一点,人都有开心的事情。你刚来不知道,其实梁医生很幽默的。况且每逢病人出院,她心情都会特别好。”

    小张释然。

    我不禁哑然失笑,我的喜怒哀乐竟然牵动这么多人。

    中午吃饭,我故意避开小张、小林,我可有重要约会呢!

    约会这个词,距离我已经十万八千里,今天又重新找上我。

    怎能不喜上眉梢。

    幸亏我一个人独来独往惯了,她们也没在意。

    我是个奇怪的人,食堂的饭菜永远乏善可陈,丝毫不合我胃口,可因着习惯和懒惰的原因,却又不愿意花力气,到外面的餐馆吃一碗原汁原味汤料浓厚的牛肉面。

    其实我的爱情生活何尝又不是如此呢?

    明明和志谦在一起,已经得不到重视,已经再也找不到心动心悸的感觉,因着习惯,我竟愿意这样长久忍受下去,而且愿意忍受一生。

    不过,这次,也许我愿意有新尝试,只是还不是时候。

    我端着饭盒在食堂里走了一圈,眼睛不断在人群中打量,可是丝毫也没有看见余绍明倜傥的影子,心里空荡荡的,十分失落,只得随便找了个角落里的位子坐下来埋头苦吃。

    原本就十分乏味的饭菜,吃在我嘴里,更加味同嚼蜡。

    我刚把一片冬瓜里的肥肉挑出来,放在一边,一把熟悉得让我心悸的声音就在我身畔响起。

    “怎么坐这么角落的位置?差点找不到你!”

    余绍明磊落地坐下来,看着我,眼睛里全是温柔的笑意。

    我有些心慌,赶忙塞了一片冬瓜到嘴里掩饰自己的不自然。

    是的,他这样迤迤然然地坐下来,我的心就开始狂跳不止。

    咦,怎么回事?这并不是约会,他并没有对牢我,用眼睛含情地向我放电。也没有温柔地说:“锦诗,我等候你多时。”他只是和看见千千万万名医护同仁一样,用极端平和的目光看着我。

    我心里七上八下,如同一头最原始莽撞的小鹿跳个不停,可是他却神态自若,镇定非凡。也许,我想太多,而他只当我普通同事。

    可能我多虑了。

    想通了,我倒镇定下来。

    也好,这份悄悄的感情,就埋在心底,谁也不影响,权当作种子,不生根、不发芽的种子,短短的存在朝夕,随着时间的流逝,最后只幻作淡淡的回忆。多好!

    想到这里,我唇角牵起一抹笑容,差点出丑。

    余绍明见闻颇广博,我们继续聊天,很熟络的感觉,似乎已经认识良久。

    我们开始就金庸配不配当浙大教授讨论开来,而且一发不可收拾。

    在嘈杂的食堂里,我眼前竟只有一个余绍明,只听得见他的声音,看得见他的笑容。

    奇怪,这餐饭竟吃出美味的感觉,丝毫也不难吞咽,很快便被我一扫而光。

    最奇怪,余君与我简直心有灵犀,只听他徐徐说:“平日我最恨食堂饭菜,今日竟然觉得也颇有些滋味,似乎和平时有点两样。”

    我笑着起身:“因为有金庸作佐料,当然味道好过平时!”

    余绍明也福至心灵,当即笑起来:“明天用古龙作佐料想必也不差啊!明天一定吃慢一点。”

    我们相视而笑,在油腻的、空气浑浊的食堂里。

    我竟然有片刻眩晕,天,有没有人看见我眼中微蓝色的火花?

    我讪笑不已,为自己的自作多情。

    也许英俊的余绍明医生,不过与我这酒吧里频繁相遇的女人,特别谈得来而已。

    也许,他尚拥有无数我这样的红颜知己,有人陪他喝酒,有人陪他赏花,有人陪他作乐,我则可以专职陪他在食堂共进午餐。

    我更加为自己刚才在食堂的表现,讪笑不已。

    也许女人年龄一大,乏人问津,一有男人稍微表示好感,立即一颗老心荡漾春意。奋不顾身扑将上去,才发现只是一场游戏一场梦!

    幸亏,面对英俊的余君,我应对得当,不至于出丑丢脸。

    不过,我愿意享受这片刻的欢愉,食堂里,还能找到比这更好的节目吗?

    晚上回到家,志谦居然先我一步。

    “锦诗,明天我又要出差,还是一个星期,上次的设计做好了,明天必须亲自拿到上海去给客户过目。”志谦斜靠在沙发上,整个人陷在里面。

    如同我陷进余绍明的眼波!

    我愿意遇见他(4)

    天,我怎么把毫不相关的两件事情想到了一起!

    我拍一下脑袋,提醒自己清醒一点,暂时将余绍明抛到脑后。

    “什么,又要出差?”我叹口气,心里渐渐涌上一点失落。

    这失落,似一点墨,滴进一大碗水里,渐渐变成浅墨色,并不是浓黑。

    志谦也看出我情绪有点低沉,想到好几天看不到我,等他出差回来,我又要值夜班了,等于两个星期不能见面,他也有点愧疚。

    志谦将我拉到面前,坐在沙发上,拥进怀里:“没关系,我多赚点钱,好买房子结婚啊!”

    我斜斜看他一眼,没有说话。

    “好了,请你到‘祖母厨房’吃晚餐,你不是最喜欢浪漫的环境吗?!”志谦吻吻我额角。

    我很喜欢吃“祖母厨房”的胡萝卜蛋糕,终于心情好一点。

    民以食为天,在食物面前,天大的烦恼都可以暂时放到一边。况且,我们已经如同老夫老妻,一点情趣也无。

    每日下班,必到楼下小餐馆胡乱填塞一点食物也就了事。

    今天,可以到“祖母厨房”,应该算是一大进步吧。

    也许志谦也觉得最近一段时间,我们之间有点不对劲,试着想改变一下。

    到了“祖母厨房”,我们特意挑选了最里面一间玻璃屋。

    白色的桌椅,四周是海螺和精致的烛台,非常浪漫,一抬头便可看见无尽的天穹。完全是烛光晚餐的最浪漫地点。

    我立刻觉得腹如鼓鸣,赶紧要了一块胡萝卜蛋糕,然后点了七成熟牛排,志谦要了三文鱼意大利面。

    说来怪,我从小就厌恶胡萝卜,直到现在吃红烧的、凉拌的、生炒的胡萝卜都会觉得恶心想吐。尽管我知道吃胡萝卜益处多多,可是偏偏受不了那股怪味。然而我又独爱这里的胡萝卜蛋糕。因为它一点胡萝卜的味道都没有,反而有一种胡萝卜特有的清甜。

    也许,这个道理简单如人们渴望爱情,又忌惮婚姻一样。希望有爱情的甜蜜,又不用背负婚姻的责任。

    食物一端上来,我立即大嚼起来,老夫老妻哪里还讲究仪态。

    志谦看样子也真饿了。

    我们很快如同牛嚼牡丹,将食物全部吃光。

    然后,在温馨浪漫的白色小屋中,在星光微弱的天穹下,大眼瞪小眼,简直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以前,我们随便在哪个小饭馆吃饭,总是牵着手,不顾旁人的眼光,盈盈相望,整个晚上不说话也不会觉得腻。

    现在,就算在最浪漫的地方吃饭,也如同吃快餐便当,三下五除二,只求填饱肚子。

    气氛尴尬起来,终于,志谦讪讪地说:“锦诗,吃饱了吧?回家吧。外面怎么也没家里舒服,我还想上网查点资料。”

    我赶紧点头,生怕这沉闷的气氛继续尴尬地蔓延,暴露我和志谦之间的隔阂。

    但这么多年过去了,两个人多少又还有点默契,如果就此放弃又觉得太过可惜。

    故此,上出租车的时候,我用力抱着志谦的手臂,志谦也紧紧夹住我的手,回过头吻吻我的额角。

    志谦很少在人前对我表示亲热,这算不算进步?

    我开心地想着。

    到了家,志谦并没有像他说的那样上网。

    因为明天他要出差,我们竟然难得地坐在厚实的地毯上对着电视,看了一部碟片。

    片名叫《两小无猜》,是法国大导演的手笔。

    因为是文艺片,我也很喜欢看。

    非常动人的画面,非常动人的故事,非常纯洁的感情,我和志谦都看得不住欷殻А?br />

    其实爱情到底是什么呢?

    一时的心动?天长地久的纠缠?或者世上本没有爱情,只是说的人多了,也就有人相信了?

    躺上床,志谦的身体很暖,他一年四季沐冷水浴,皮肤光滑如丝缎,我靠过去,紧紧贴着。

    志谦是我冬日的多功能热水袋。

    奇怪,我紧紧抱住他,他也用力环住我,可是,我们都没有**的冲动。

    以前,只要想到他温暖的怀抱,只要靠近他,感受他的气息,我便难以自持。

    曾经我们如此疯狂迷恋彼此的身体,像做科学研究一样探讨、摸索对方的身体,不惜花昂贵代价到酒店开房。

    现在一切熟到不能再熟,又有自己的家,绝对自主,却没了兴致。

    我们还是**了,但是没有任何激情,完全例行公事,彼此都不能从中获得更多的乐趣,整个过程非常简单乏味,甚至连接吻都省略了。

    其实,就算接吻,也没有了以前那种心驰神往的感觉。

    生命是一场幻觉,它把我们都骗了。

    当一切水到渠成的时候,有了渠,却没了水。

    生活往往如此,事与愿违的事情发生太多,渐渐人们连许愿都不再愿意。

    翌日,志谦轻轻翻身起床,我努力抬了抬眼皮,窗外还是一片漆黑。

    “几点了?”我蒙眬地问。

    “6点。”志谦一边轻轻回答我,一边替我把被子掩好。

    哦,他得走了,飞机不等人。

    实在太困乏,我又连忙合上眼睛。

    不知道过了多久,也许一分钟,也许半个钟头,谁知道呢?蒙眬梦境,一分钟也可以有一个世纪那么漫长。

    志谦似乎吻了吻我,我连眼皮都不肯再抬一下,继续埋头苦睡。

    我愿意遇见他(5)

    以前,志谦每次出差,不管多早,我都要起来为他做早餐,然后拥抱、接吻,缠绵再三才肯让他离去。

    现在,一切已经习惯,反正走了还会再回来,有什么好留恋的?

    我继续睡,直到手机闹铃大作。

    我操起手机真想扔到墙角。

    虽然眼睛有点涩,但我还是看见手机上有一条短信:“锦诗,今日气温骤降,注意添衣,你那件粉红色羊绒大衣看起来很保暖,而且样式大方美观,实在适合今天这样的天气。”

    是余绍明!

    我一下清醒过来,心胸中顿时涨满了粉红色的喜悦,似乎天地间也洋溢着看不见的粉红色磁场。

    那件粉红色大衣,还是第一次看见余绍明时穿的,没想到他倒记得如此清楚。

    不像志谦,因为从不留意我,件件旧衣裳他都觉得似新衫,唯独我这个人是旧的,百看百腻,毫无新意。

    上了年纪的女人就是这点贱,还不知道对方心意,一条短信,就高兴如此,立即身轻如燕,翻身下床。

    要知道平日,起床是我开门七件事中最难一件。

    看到志谦为我温好的牛奶,用小火蒸着的奶油馒头,我心里又陡然升起一种羞愧的罪恶感。

    但是,想到余绍明那张英俊异常的面孔,这份自责又被我转瞬抛到了脑后。

    不由自主,鬼使神差,我竟又开始涂脂抹粉。

    妆化到一半,我心里有小小声音反复询问:缘何如此仔细粉饰自己?费时费力,讨好的是谁呢?

    ——余绍明!这个答案再浅显明白不过。

    为什么恒久以来,女性总要靠一管口红,一盒胭脂度日?

    女为悦己者容!毫无疑问,为着吸引异性!

    化妆品永远不会滞销。

    我叹口气,女人都不能免俗,为着在心仪的异性面前能够红粉菲菲分外可爱,不得不修饰再三。

    那小声音又问:你已有陈志谦,为何还为其他异性欢欣雀跃,春心荡漾?

    我只得对着镜子,歪头苦想:人生苦短,应及时行乐。

    今时不同往日,不是男性见了女性皓腕一截,就必须以身相许。

    我不过陈志谦女友,并非他妻子。如果有更投缘、更心动之异性,能够予我更多爱、更多关注,为什么不能换呢?

    现在谁没有离过一两次婚?换伴侣尚且如此容易,何况换男友!

    那小声音十分担忧:锦诗,你已有二心!可怜志谦对你至死不渝。

    我听见自己讪笑:至死不渝?陈志谦已经连多看梁锦诗一眼的兴趣都没有了!倘若真至死不渝,不过因为还未遇到更好更合其心意的。一旦有了,梁锦诗也不过一件过时的旧衣服,即刻可换。

    那声音叹口气:梁锦诗,可见你对这段感情早已极为不满,今日终于满腹牢骚,抱怨不已。培养一段感情并不容易,望你慎之慎之!

    我轻轻笑,对牢镜中自己说:梁锦诗,别担心,一切尚是未知数,不过多个心动的异性朋友,还有待进一步观察、考验,陈志谦仍然是我唯一男友。

    我放下心来。

    一切感情问题,都必须自问自答,自己解决,没有任何人能够帮助你。

    父母与你有代沟,不能理解。

    女友们自顾不暇,谁也不敢轻易给谁意见,以免日后出了问题,反目成仇,将一切问题怪罪于给意见的人。

    天长日久,自己便是自己的良师益友,一切问题自己同自己商量,正方、辩方,可一人担当。

    到了医院,竟然惊见案头有一枝小小腊梅,满室都是幽幽的、清甜的香味。

    小张探头对我说:“梁医生,不知是谁放在护士站,花枝上一张便签纸,写着赠梁锦诗医生,我便给你放在桌上。”

    我拿起花枝,枝头上果然有一张白色纸片,不过二指宽,墨蓝色钢笔龙飞凤舞写着:赠梁锦诗医生。

    “是谁,是谁为你送花来?这样志趣,花上还凝着晨露。竟还有人如此有心?”小张啧啧称奇,盯牢我看。

    我心中一动,看着新折断的花枝,心中已经明白七八分,故意装作坦然:“也许是出院的病人,顺手送上一枝廉价腊梅表示谢意。”

    小张仔细想想,觉得我说得也颇有道理:“这么早,只有病人有这份心吧。当医生就有这点好处,谁又会记得护士呢?”她酸溜溜说了两句,便离开。

    我深深嗅了嗅腊梅,香气扑鼻,蜡黄色花朵,似乎想借助香气帮助送花人,直捣我的内心。

    我心中一颤。

    好不容易强自镇定下来,开始查房。

    果然,才看了不到两个病人,短信就跟了过来:“上班途中,突然于浓雾中闻到夺人心魄的花香,但因隔着雾,只闻其香,不见其姿。让我想起你,似乎也隔一层薄雾,看不真切,却可以扰人心志……”

    落款是“送花人”。

    我不禁笑出声来,整个上午穿梭病房,脸上始终溢满笑容。

    这个余绍明,颇会讨女生欢心。

    虽然上午很忙,但我还是见缝插针回复他:“隔着雾最好、看不清更好,以免狰狞面目吓到你魂飞魄散。”

    急诊室里的余绍明想必也很忙,但也见缝插针回复我:“我乃钟馗大弟子,专为捉面目狰狞女妖精而来!”

    有来有往,手机单发短信,已经发烫,如同我绯红的面颊。

    中午到食堂吃饭,我故意找角落位置坐下。

    果然余君又寻了过来。

    我愿意遇见他(6)

    以前,志谦每次出差,不管多早,我都要起来为他做早餐,然后拥抱、接吻,缠绵再三才肯让他离去。

    现在,一切已经习惯,反正走了还会再回来,有什么好留恋的?

    我继续睡,直到手机闹铃大作。

    我操起手机真想扔到墙角。

    虽然眼睛有点涩,但我还是看见手机上有一条短信:“锦诗,今日气温骤降,注意添衣,你那件粉红色羊绒大衣看起来很保暖,而且样式大方美观,实在适合今天这样的天气。”

    是余绍明!

    我一下清醒过来,心胸中顿时涨满了粉红色的喜悦,似乎天地间也洋溢着看不见的粉红色磁场。

    那件粉红色大衣,还是第一次看见余绍明时穿的,没想到他倒记得如此清楚。

    不像志谦,因为从不留意我,件件旧衣裳他都觉得似新衫,唯独我这个人是旧的,百看百腻,毫无新意。

    上了年纪的女人就是这点贱,还不知道对方心意,一条短信,就高兴如此,立即身轻如燕,翻身下床。

    要知道平日,起床是我开门七件事中最难一件。

    看到志谦为我温好的牛奶,用小火蒸着的奶油馒头,我心里又陡然升起一种羞愧的罪恶感。

    但是,想到余绍明那张英俊异常的面孔,这份自责又被我转瞬抛到了脑后。

    不由自主,鬼使神差,我竟又开始涂脂抹粉。

    妆化到一半,我心里有小小声音反复询问:缘何如此仔细粉饰自己?费时费力,讨好的是谁呢?

    ——余绍明!这个答案再浅显明白不过。

    为什么恒久以来,女性总要靠一管口红,一盒胭脂度日?

    女为悦己者容!毫无疑问,为着吸引异性!

    化妆品永远不会滞销。

    我叹口气,女人都不能免俗,为着在心仪的异性面前能够红粉菲菲分外可爱,不得不修饰再三。

    那小声音又问:你已有陈志谦,为何还为其他异性欢欣雀跃,春心荡漾?

    我只得对着镜子,歪头苦想:人生苦短,应及时行乐。

    今时不同往日,不是男性见了女性皓腕一截,就必须以身相许。

    我不过陈志谦女友,并非他妻子。如果有更投缘、更心动之异性,能够予我更多爱、更多关注,为什么不能换呢?

    现在谁没有离过一两次婚?换伴侣尚且如此容易,何况换男友!

    那小声音十分担忧:锦诗,你已有二心!可怜志谦对你至死不渝。

    我听见自己讪笑:至死不渝?陈志谦已经连多看梁锦诗一眼的兴趣都没有了!倘若真至死不渝,不过因为还未遇到更好更合其心意的。一旦有了,梁锦诗也不过一件过时的旧衣服,即刻可换。

    那声音叹口气:梁锦诗,可见你对这段感情早已极为不满,今日终于满腹牢骚,抱怨不已。培养一段感情并不容易,望你慎之慎之!

    我轻轻笑,对牢镜中自己说:梁锦诗,别担心,一切尚是未知数,不过多个心动的异性朋友,还有待进一步观察、考验,陈志谦仍然是我唯一男友。

    我放下心来。

    一切感情问题,都必须自问自答,自己解决,没有任何人能够帮助你。

    父母与你有代沟,不能理解。

    女友们自顾不暇,谁也不敢轻易给谁意见,以免日后出了问题,反目成仇,将一切问题怪罪于给意见的人。

    天长日久,自己便是自己的良师益友,一切问题自己同自己商量,正方、辩方,可一人担当。

    到了医院,竟然惊见案头有一枝小小腊梅,满室都是幽幽的、清甜的香味。

    小张探头对我说:“梁医生,不知是谁放在护士站,花枝上一张便签纸,写着赠梁锦诗医生,我便给你放在桌上。”

    我拿起花枝,枝头上果然有一张白色纸片,不过二指宽,墨蓝色钢笔龙飞凤舞写着:赠梁锦诗医生。

    “是谁,是谁为你送花来?这样志趣,花上还凝着晨露。竟还有人如此有心?”小张啧啧称奇,盯牢我看。

    我心中一动,看着新折断的花枝,心中已经明白七八分,故意装作坦然:“也许是出院的病人,顺手送上一枝廉价腊梅表示谢意。”

    小张仔细想想,觉得我说得也颇有道理:“这么早,只有病人有这份心吧。当医生就有这点好处,谁又会记得护士呢?”她酸溜溜说了两句,便离开。

    我深深嗅了嗅腊梅,香气扑鼻,蜡黄色花朵,似乎想借助香气帮助送花人,直捣我的内心。

    我心中一颤。

    好不容易强自镇定下来,开始查房。

    果然,才看了不到两个病人,短信就跟了过来:“上班途中,突然于浓雾中闻到夺人心魄的花香,但因隔着雾,只闻其香,不见其姿。让我想起你,似乎也隔一层薄雾,看不真切,却可以扰人心志……”

    落款是“送花人”。

    我不禁笑出声来,整个上午穿梭病房,脸上始终溢满笑容。

    这个余绍明,颇会讨女生欢心。

    虽然上午很忙,但我还是见缝插针回复他:“隔着雾最好、看不清更好,以免狰狞面目吓到你魂飞魄散。”

    急诊室里的余绍明想必也很忙,但也见缝插针回复我:“我乃钟馗大弟子,专为捉面目狰狞女妖精而来!”

    有来有往,手机单发短信,已经发烫,如同我绯红的面颊。

    中午到食堂吃饭,我故意找角落位置坐下。

    果然余君又寻了过来。

    我听着觉得心酸(1)

    我听着觉得心酸,忍不住接着说:“人类不过是灵长类动物一支,自以为进化文明,实则不失原始本色,你看报章杂志,占最大篇幅的是什么?是吃,食遍中外,吃掉五湖四海。”

    我越说越想笑:“这是动物最原始的**。其余便是打扮、美容、健身、纤体。这又是为着什么?吸引异性,传宗接代,食与性,仍然是文明的人类两大所欲,同猿猴有什么分别?

    “那么愤世嫉俗的梁医生,世上有无爱情这回事?”忻怡忍不住用嘲笑口吻问。

    我滔滔不绝:“人类始祖并不知道有爱情,男女在一起,同其他动物一样,不过是为着繁殖后代。”

    忻怡大为震惊:“啊!”

    “男方挑选伴侣,至今均把年轻貌美放首位,你猜是为什么?”

    “肤浅。”

    “年轻有生育能力,胸大可以哺乳,盛臀代表盆骨健康,方便生育。”

    “什么?”

    “所以玺彤这样前凸后翘,年轻的葫芦身段,自然吸引异性目光。这不过是人类为着繁衍后代的本能!”

    “气质、文化、学识、内涵呢?不要把女人比作生育机器。”玺彤无端被我攻击,抛出新问题。

    “那是近代的事,人类文明之后,要求渐为繁复,不但希望有后裔,且要质素优秀的子女,需要配偶带来良好因子,像努力、勤学、大方、平和这些,这才开始注意女性内涵。古人不是一向推崇女子无才便是德吗?所以玺彤这样身材一流,素质一流的女性,最适合现今男人口味,你还是赶快生儿育女,为人类繁衍优秀品种做最突出贡献吧,哈哈哈……”

    “仍然是因为传宗接代?”忻怡大为折服地看着我。

    “梁锦诗!你今日鬼上身。”玺彤甩我一个老白眼。

    但是,随即都欷殻Ц刑酒鹄矗挡皇悄兀?br />

    “也许爱情就是人类为了将自己与动物区别开,强自虚构出来,满足自己虚荣心与自尊心的谎言。”玺彤语气懊恼,一副被古人欺骗的模样。

    爱情到底是什么?一百个人就有一百种说法!而且相当一部分人,根本只当它神话传说。

    每一个传世的爱情故事主角都已经作古,我们到哪里去探求究竟?根本无法询问当事人。

    就算真有爱情。人类会进化,但人的本性依然拙劣,作为人与一般动物最大本性上的区别之爱情,更是亘古自私,千年不变。

    尽管,和玺彤忻怡探讨了一晚上爱情的荒谬和不堪一击。

    我一到家,便急匆匆打开电脑,与余绍明一边下棋,一边畅谈。不亦乐乎。

    不管是爱情欺骗了我,还是我欺骗了爱情,总之,我轻飘飘乐在其中。

    何况,我与余绍明根本只字未谈“情爱”,我们谈的不过是人间最琐碎之事。

    突然,余绍明问:“锦诗,你知道周末医院组织我们到西岭雪山度假一事吗?”

    “知道!”

    “我看了人员编排表,一共分三拨人,按值班时间表排列。这周末,我与你这一组人一同出发,届时,我们可以一起游山赏雪!”屏幕上的字几乎让我眉开眼笑,笑出声来。

    哇,有机会与余君把臂同游。

    我赶紧敲击键盘:“^_^,我知道,小张小林也与我们一组。”

    余绍明:“^_^,没关系,大家都是同事,人多热闹。不过山上天寒地冻,你要多准备衣服。”

    “我有羽绒服,够厚否?”

    “够了!但据说住在山顶,住宿条件有限,可有睡袋?”余绍明真是细心。

    “睡袋?没有!很少旅行,没有这些装备!”我赶紧承认。

    “山上寒气重,被褥多半湿润,睡袋必定派上用场。明日我陪你去买,我知道一处专卖户外用品小店,物美价廉!”

    我禁不住从心里笑出声:“明天见!”

    结果当晚,我便在山上游历一番,余绍明温柔体贴,让我在梦中也觉得与他同游是种享受。

    如果现实与梦境可以融为一体,那就美哉!美哉!

    我一直悲观地认为生命是一场幻觉,但是,这一次我希望这幻象能更美丽。

    上午,整个人精神异常亢奋,心情十分愉悦,我极为耐心地为每个病人做好检查,一边见缝插针与余绍明用短信聊天。

    上洗手间的时候,我突然看见镜子里的我,面颊绯红,眼睛明亮,唇角上扬,有种难以言说的喜悦。

    这神采飞扬的,是我吗?

    我呆住了,看牢镜中人,萎靡的梁锦诗医生今日美丽得如同怀春少女。

    我笑了,情不自禁地弯下腰,这多年前与志谦初初相恋的少女又回来了,我27岁的躯壳,刹那间年轻起来,难怪连刘晓庆那样的女人也说,恋爱是女人最好的化妆品。

    我抿抿嘴角走出洗手间,手机短信又来了,我赶紧打开,酝酿片刻回复过去。

    小张和小林也在为明天到西岭雪山的事情,雀跃不已,两个人一直窃窃私语。

    中午,在食堂吃饭,余绍明又轻而易举将我找到。

    当他在的时候,最乏味的午餐也变得可口起来。

    等待中,时间过得分外漫长,好不容易才熬到6点钟。

    我匆忙向接班医生交代了几句,便急急下楼,我甚至觉得电梯慢得像蜗牛。

    一出住院部大楼,我便拔足狂奔,穿过梅花林的时候,那沁人心脾的香味立即扑面而来,令我心头一暖。

    奔到医院门口,远远看见余绍明白色的车子停在左边,才缓下脚步,定定神,喘口气,故作悠然地走过去。

    要是被他看见我急不可待想见到他,一路小跑的样子,一定会笑掉大牙的。我甚至可以想像他笑起来,邪邪的、不正经的样子。

    我听着觉得心酸(2)

    一上车,余绍明车里轻轻流淌的音乐,顿时让我绷紧的神经舒缓下来。

    他斜斜看了我一眼,露出雪白的牙齿笑了笑,我竟有刹那恍惚。

    “肚子饿了,到哪里吃饭?”余绍明一边发动车子,一边问我。

    “你做主,有没有好推荐?”我偏过头望着他。

    “知道附近有一家卖烧菜的餐馆还不错,要不要去试试?”

    “好啊!”我爽快地回答,和志谦在一起久了,我对食物早就没那么挑剔了。

    很快,余绍明带我到医院旁边一条小巷子,进到一间门口种有一排细细翠绿竹子的小餐馆里。

    这小小餐馆,十分干净整洁,每一张四方桌上还铺着素条纹的嫩绿色方格子桌布,地上铺着淡绿瓷砖,非常雅致。最特别是小餐馆还有个十分别致的名字:“小竹居”。

    土豆烧排骨、雪魔芋烧子鸡、香菇红烧肉、一道绿油油的白油菜,全都用考究的镶边白瓷碗端上来,香气扑鼻。

    一入口,我才知道真是味道一流,每一道菜都十分香浓可口,各具特色,浓淡适宜。

    我一连吃了两大碗饭。

    余绍明一直含笑看着我:“很少女孩子这么爱惜食物,又不挑食!”

    我对他耸耸肩,这些都是陈志谦同志训练出来的,以前我吃东西可是出名地难伺候。

    付账的时候我才知道,这顿饭,不过16元钱,真是名副其实的物美价廉。

    我吃惊极了,一直表示以后要经常来:“这么近,又如此便宜,中午完全不用吃食堂那些乏善可陈的菜式了!”

    余绍明笑嘻嘻的:“好啊,以后你常常到这里来吃,我免费作陪!”

    我爽快地点头。

    接下来余绍明开车带我到东风大桥附近一栋小公寓,这公寓里竟然藏着一家卖户外用品的小店,店就开在家中。

    所有的东西又好又便宜,余绍明帮我选了一床很厚的单人睡袋,又为我挑了一盏可以戴在头上的小照明灯。

    从老板招呼他的熟稔的样子,看得出来,他是这里的常客,难怪他有结实颀长的身形。

    “接下来做什么?”我捧着睡袋,仰着头看余绍明,他的侧面非常动人,有一种桀骜。

    “看电影好不好?我好久没进过电影院了,听小林说你很喜欢看电影的。”余绍明回过头看我。

    “是啊,不过平时都习惯一个人看!”我笑答。

    余绍明眼中突然闪过一丝诧异:“一个人?”

    “对啊,有规定一个人不能看电影吗?”我有些纳闷他的反应过于激烈。

    “哦,当然不。只是奇怪会有人喜欢一个人看电影。”他有些不信似的。

    我也懒得解释:“怎么那么多问题,到底看不看电影?”

    余绍明耸耸肩,把他一肚子的问题甩在脑后:“好的,出发,去王府井影城吧!”

    男人永远不会在一个问题上纠缠,一旦想不明白立即抛之脑后,而女人都是好奇心大过天,非要在一个问题上纠缠不清,往往钻了牛角尖而不自知。

    其实没有什么好看的片子,只有一部《亚瑟王》正在热映中。

    选位置的时候,余绍明绅士地让我挑选,我选了靠边的位置。

    “怎么选这么偏的位置?”他忍不住问我。

    “这样万一有事要出去,不会影响到其他人!”我答。

    余绍明立即笑说:“现在的女孩很少有这份公德心!都抢着要坐最中间的好位置。有的人如果坐不了最中间的位置,宁肯不看电影呢,非常霸道。”一副心有余悸的样子。

    我心中偷笑,这可不是我的习惯,这是陈志谦的习惯,只是跟他在一起太久,潜移默化变成我的习惯。

    进放映厅之前,余绍明非常细心地问我:“要不要爆米花,买不买零食?”

    我再次感叹于他的体贴,不过我回答:“不用了,我不喜欢在电影院里吃东西,一来会分神,而且不太卫生。”

    “很少女孩子有这么好的习惯!”余绍明叹了口气,似乎想起什么。

    我笑笑没说话,心想那不过是陈志谦教导有方,他最恨人看电影时在一旁窸窸窣窣吃东西,会影响他看电影,而且他总认为小小放映厅容纳数百人,空气不流通,一定藏污纳垢,会污染食物。

    于是我不得不为他养成了看电影不吃零食的习惯。

    多亏了陈志谦!

    这个时候,他在干什么呢?

    电影差强人意,勉强可以入眼,并没有我想像的那么震撼人心,倒是女主角非常美丽,身上阴蓝色的文身,有种分外的妖娆诡异。

    余绍明看得很专注,明灭闪烁的光影中,他的轮廓更加分明。

    我的手放在扶手上,余绍明也将手放过来,有好几次,我以为他要轻轻握住我的手,可是始终没有,只轻轻触碰到一下,如同被电击到,迅速移开。

    无端端,我的心漏跳了好几拍。

    突然,我心中一酸,想起了志谦。

    记得有一年的夏天,在我的强烈要求下,志谦陪我去看《钟无艳》,是张柏芝、郑秀文、梅艳芳三位大美女领衔主演。

    坦白说,我这个人素来没什么品位,虽然梅艳芳的反串,让我有被人强塞了只苍蝇在喉头的感觉。

    女人反串男人,从叶童到林青霞,都让我感觉怪怪,一个女人搂着另一个女人卿卿我我,缠绵悱恻,实在有点令人倒胃口。但是见到三位美女如此明丽可爱,倒也觉得赏心悦目,值回票钱了。

    电影演到一半,志谦突然起身离开,因为靠边坐,倒也没影响到其他人。

    我以为他上厕所,也没在意。

    我听着觉得心酸(3)

    可是直到电影快要结束,我才发现,志谦还没有回来。

    沉不住气,打电话给他,他竟然在电话中说:“我已经在家里了!”

    我差点晕倒:“你怎么先走了?”

    志谦冷冷地说:“如此烂片,如同垃圾,看它简直浪费时间,我为什么要留下来?”

    “可你也应该知会我一声!”我有些恼了。

    “你看得津津有味,我不想破坏你的兴致!”他还很有道理。

    我气得七窍生烟:“难道这样就不影响我情绪了?”

    志谦见我对着电话一阵咆哮,冷冰冰搪塞了我几句,就匆匆挂断电话。

    我气呼呼地打过去,他竟然已经关机,让我连发气的对象都找不到。

    看见旁边,一对对依偎在一起的情侣,我再没心情看电影,含着委屈的眼泪,自己打车回家。

    至今,我也不知道《钟无艳》的大结局是什么样的。

    只记得最后听到的一句话:爱情就是宁为玉碎,不为瓦全。

    可惜,我偏偏喜欢瓦全,第二天,志谦的气还没消,我就已经主动送上门赔不是了。

    恁地没出息。

    可是玉碎有什么意思呢?碎玉又不值价,全瓦倒还可以挡挡风雨。

    不过那以后,我喜欢看而志谦铁定不喜欢看的电影,我就再也不敢让他陪我去了,以免自讨没趣。

    想起志谦,我有刹那失神,千万不要让他远在上海还能影响我的心情。

    可是,看完电影,绍明约我再去喝咖啡,我竟没了兴致,推说累了,让他直接把我送回了家。

    一到家,来不及开灯,我就扑到床上,深深吸了口气,被子里有浓浓的志谦的味道。

    这味道熟稔得让我心慌,我突然很想志谦,渴望抱紧他,分享他的体温。

    我迫不及待地拨打了志谦的电话,志谦已经睡了。

    他有好习惯,每日一定按时上床。

    “锦诗,还没睡觉?”听着他满是蒙眬睡意的声音,我觉得十分窝心。

    “还没有,明天要到西岭雪山去,同事带我去买了睡袋!”我亲热地对他说。

    “哦,那你更要早点休息!”志谦还记得关心我。

    “我知道!”

    “我想你了……”我对着电话撒娇。

    “哦,我也是。今天很累,早点睡吧。”志谦明显敷衍着我。

    接着,不容我多说,他在电话那头亲了我一下,把电话挂断。

    “喀”一声挂线声,如同一盆雪水把我从头淋到脚,满腔滚烫的思念,刹那间被浇得透心凉。我又能怎么样呢?只得叹口气,坐在无边的黑暗中发起呆来……

    等我醒来,才发现自己昨晚竟然和衣躺在床上睡着了,手臂因伏在床上,被脑袋压着,已经麻木,如同被万只蚂蚁啃噬殆尽,整条手臂形同虚设,完全抬不起来了。

    窗外的天空已经隐隐泛起鱼肚白,我看看手机,已经是凌晨6点过了。

    我挣扎着,褪去衣衫,用滚烫的热水沐浴,才缓过劲来。

    我一边敷面膜,一边收拾行李。除了一些必需品,想起头天余绍明的提醒,我又戴了两双备用的羊毛袜子和一条柔软的毛巾。

    不打无准备的仗,这个世界,永远说不清楚意外什么时候会蹦出来吓你一跳,有准备,有计可施,总好过两手空空,一筹莫展。

    考虑到山上冰天雪地,我特地穿了一件水红色的三翻领开司米毛衣,一条贴身的怀旧色牛仔裤,外面套一件中长的白色羽绒服,还穿了细羊绒的毛袜子,为了走路方便,我穿了登山的小羊皮矮靴,同款的淡粉色羊毛围巾、手套、帽子,把整个人都裹得严严实实。配上明丽而不浓艳的妆容,我觉得自己简直无懈可击。

    匆匆灌自己喝下一杯热巧克力,整个人都暖和了,连脸色都红润起来。

    冬天,一切温暖的东西都能焕发生机。

    9点整,医院的大客车已经等在了门口,车里已经坐了一小半人了。

    我选了靠窗的位子坐下,四处张望一下,全都是我们这个值班表里的人,不过也有几个很面生,但是唯独少了一双会笑的眼睛。

    我的心沉了沉,兴致也有些减退,慌忙掏出手机给余绍明发短消息:“你怎么还不到?”

    不到一分钟,短信回过来:“请抬头!”

    我略微一抬眼睛,余绍明已经站在车门口,正对着我眨眼睛。

    他走上来,有些迟疑——好不好坐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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